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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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旺水函﹝2020﹞148号 | 三合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函 | 旺苍县三合水库水土保持方案 | 2020-11-06 | 2099-12-31 | 旺苍县水利局 | |
2 | 6520220021 | 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项目区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 | 2022-03-03 | 2099-12-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3 | 甲测资字65100144乙测资字65502770 | 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 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 2021-12-30 | 2026-12-2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4 | 八师环审﹝2022﹞12号 | 关于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试验室及办公场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关于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试验室及办公场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更多 | 2022-02-07 | 2099-12-3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生态环境局(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 | |
5 | 新S﹝2022﹞048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图审核审批 | 新疆是个好地方系列口袋读本中插图: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驾游手绘示意图 2/新疆旅游线路手绘示意图 3/新疆冰雪旅游线路图 ...更多 | 2022-05-13 | 2099-12-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6 | 兵司鉴决﹝2023﹞19号 | 关于准予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司法鉴定机构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司法鉴定机构 | 2023-12-21 | 2028-12-20 | 兵团司法局 | |
7 | 6520220090 | 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项目区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 | 2022-05-20 | 2099-12-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8 | 6520230034 | 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项目区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 | 2023-03-06 | 2099-12-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9 | 6520220122 | 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项目区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 | 2022-07-04 | 2099-12-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10 | 6520210110 | 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项目区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 | 2021-12-28 | 2099-12-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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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兵08民终43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上诉人已预交),由上诉人K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3-13 |
2 | -- | (2023)兵08民再26号 | 第三人 | - | 66156.03 | 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2021)兵08民终1116号民事判决和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21)兵9001民初6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和第六项,即被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与原告K某某自2013年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原告K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二、维持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21)兵9001民初655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五项,即被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K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被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K某某2018年9月、10月及11月1日、2日的工资3388.97元(1620元/月×2个月+1620元/月÷21.75天×2天);被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K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6980元(1620元/月×14.5个月×2);被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K某某2018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191.72元(1620元/月÷21.75天×8天×200%);三、被申请人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与再审申请人康新安自2013年8月2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四、被申请人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再审申请人康新安工资差额187.19元(107.19元+80元);五、被申请人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再审申请人康新安2004年6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14408.15元;六、驳回再审申请人康新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该院免予收取;二审案件受理费20元(K某某、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各交纳10元),由二上诉人各自负担(均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8-08 |
3 | -- | (2023)新31民申69号 | 被告 | - | -- | 驳回新疆其美商砼有限公司、Z某某再审申请。 | 2023-08-08 |
4 | -- | (2023)新31民终831号 | 被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新疆其美商砼有限公司、Z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买买提艾力·多勒昆审判员 阿布都艾尼·赛买提审判员 艾克拜尔·阿不来提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更多 | 2023-05-16 |
5 | 其他 | (2022)兵13民辖终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6-24 |
6 | 合同纠纷 | (2021)宁民申830号 | 被告 | - | -- | 驳回W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1-07-05 |
7 | 其他 | (2021)川1421执635号 | 其他 | - | -- | -- | 2021-03-12 |
8 | 其他 | (2020)新01民终2592号 | 被上诉人 | - | 2807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9256元(兵团第七师办事处已预交),由兵团第七师办事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2 |
9 | 其他 | (2019)川1421民初482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沃土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 | 一、被告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沃土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原告D某某房屋租金损失36000.00元;
二、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02.00元,由原告D某某承担10000.00元,由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沃土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60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1 |
10 | 其他 | (2020)新0102民初2408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驻乌鲁木齐办事处 被告: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07000 | 驳回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驻乌鲁木齐办事处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256元,减半收取14628元(原告已预交),邮寄送达费20元,由原告兵团第七师驻乌办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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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28 | |
2 | 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6 | |
3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2-07-24 | |
4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2-06-16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2-01-25 | |
6 | 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7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宁夏发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31 | |
8 | 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宁夏发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30 | |
9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宁夏发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11-22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T某某,宁夏发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05-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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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宁0303民初282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D某某,青海玉通水电工程有限公司,T某某,宁夏发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鑫亿聚贤劳务有限公司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2-03-07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宁03民终45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宁夏鑫亿聚贤劳务有限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T某某,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某某,青海玉通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发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2 | |
3 | 劳动争议 | (2021)兵1101民初228号 | 其他 | - | 新疆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 2021-03-25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宁0303民初2396号 | 被告 | 原告: 中灌顺鑫华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陆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D某某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12-1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灌顺鑫华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10-1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宁0303民初2396号 | 被告 | 原告: 中灌顺鑫华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陆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D某某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10-12 | |
7 | 合同纠纷 | (2020)新01民终2592号 | 被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15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宁0303民初250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玉树玉通水电工程有限公司,D某某,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宁0303民初250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某某,青海玉通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07-30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