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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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解除原告易耀文与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就梧州市长洲区滨江路28号11幢1层1号铺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二、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23年4月30日前退回原告易耀文购房款50万元;三、如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上述第二项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则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自逾期之日起,以未退回购房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付违约金给原告易耀文;四、案件受理费14445元,减半收取计7222元(原告易耀文已预交),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更多 | --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3-05-30 | 〔2023〕桂0405民初94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解除原告王君与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就梧州市长洲区滨江路28号12幢1层1号铺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 二、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退回原告王君购房款108万元,于2023年3月28日前退回50万元,于2023年4月15日前退回58万元; 三、如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上述第二项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则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自逾期之日起,以未退回购房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付违约金给原告王君; 四、如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不按上述第二项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原告王君有权对全案尚未归还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 五、案件受理费14549元,减半收取计7275元(原告王君已预交),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更多 | --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3-05-30 | 〔2023〕桂0405民初95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解除原告易耀文与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0日就梧州市长洲区滨江路28号11幢1层2号铺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二、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退回原告易耀文购房款100万元,于2023年3月28日前退回50万元,于2023年4月15日前退回50万元;三、如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上述第二项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则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自逾期之日起,以未退回购房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付违约金给原告易耀文;四、如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不按上述第二项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原告易耀文有权对全案尚未归还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五、案件受理费14427元,减半收取计7214元(原告易耀文已预交),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更多 | --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3-05-30 | 〔2023〕桂0405民初93号 | |
4 | 经查,你公司建设的江湾?水云天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现责令你公司马上停止使用江湾?水云天项目,并在2022年7月15日前改正。;现责令你公司马上停止使用江湾?水云天项目,并在2022年7月15日前改正 ...更多 | -- |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6-14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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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桂0405执1122号 | 2023-05-30 | (2023)桂0405民初94号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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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0000 | (2024)桂0405执498号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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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梧长人决字﹝2020﹞6号 | 关于江湾?水云天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 | 关于江湾?水云天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 | 2020-06-22 | 2099-12-31 | 梧州市长洲区建设局 | |
2 | 2018126831 | --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方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 | 广西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3 | 4504l2016024 | -- | 空 | -- | -- |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长税)许准字﹝2021﹞第(467)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直接送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1-05-1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 | |
5 | 梧州住建消审字﹝2020﹞第009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江湾·水云天 | 2020-09-09 | 2099-12-30 |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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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4民终1461号 | 被告 | - | 2071493.5 | 一、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1)桂0405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向被上诉人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41498.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截至2021年5月25日,违约金为198068元,从2021年5月26日起,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拖欠的货款为基数,计至上诉人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1)桂0405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向被上诉人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95300元;
三、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1)桂0405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原审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诉人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应在其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被上诉人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四、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1)桂0405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原审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被上诉人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469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从2020年7月11日起,按年利率5%,以拖欠货款金额为基数,计至原审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清偿之日止);
五、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1)桂0405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驳回被上诉人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权利人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期限为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
一审案件受理费29516元,减半收取14758元,由被上诉人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负担2962元,由原审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00元,由上诉人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109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59元(上诉人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2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421民初886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苍梧县建盈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68293 | 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支付钢材货款本金176829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1768293元为基数,从2020年9月2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分段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7月31日的利息为48736元)给原告广西苍梧县建盈物资有限公司。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80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580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6 |
3 | 其他 | (2021)桂0405民初1384号 | 被告 | 原告: 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71493.5 | 一、被告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支付货款1841498.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截至2021年5月25日,违约金为198068元,从2021年5月26日起,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拖欠的货款为基数,计至被告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支付律师代理费95300元;
三、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应在其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承担清偿责任;
四、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支付货款13469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从2020年7月11日起,按年利率5%,以拖欠货款金额为基数,计至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清偿之日止);
五、驳回原告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516元,减半收取14758元,由原告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负担2962元,被告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00元,被告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10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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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3)桂0405民初9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3-02-28 | |
2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3)桂0405民初9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3-02-28 | |
3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3)桂0405民初9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3-02-28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421民初886号 | 被告 | 原告: 广西苍梧县建盈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2021-09-14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405民初1384号 | 被告 | 原告: 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被告: 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1-08-1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405民初1384号 | 被告 | 原告: 梧州市建联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被告: 梧州市云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