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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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金新第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暂命名)项目(合同价:2336万元)施工中,2021年11月23日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机构现场检查发现,未采取监督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更多 | 江苏星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在姑苏区桐泾北路西玻纤路南,虎新路与硕房庄路交叉口(规划道路)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其违法事实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2.扬尘管控办通报复印件:证明该工程项目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事实。3.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单位)在该工程项目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事实。4.分包合同复印件: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以及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等证据予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责令罚款,处以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为:十五天,履行地点和方式:凭罚没收入专用缴款书到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更多 | 30000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3-08 | 苏住建罚字〔2022〕第2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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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中税﹞许变准字﹝2021﹞第﹝197﹞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于2021年06月21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1年06月21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1-06-2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 |
2 | 苏州国税一 许受字 〔2017〕 第2361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9 月n 04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9 月n 04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二科 | |
3 | (05060186)公司变更﹝2019﹞第10280002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17-04-13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苏州国税一 许准字 〔2017〕 第3397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09 月n 04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09 月n 04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二科 | |
5 | 无文书号 | 无 | 建筑劳务分包;承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物业服务、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7-04-13 | 2099-12-31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苏州国税一 许受字 〔2017〕 第3411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1 月n 13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1 月n 13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二科 | |
7 | 苏州国税一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644 号 | -- |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1 月n 13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1 月n 13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二科 | |
8 | (3205WZSP05060186)登字﹝2024﹞第01040156号 | 登字 | 登字 | 2017-04-13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 |
9 | 空 | 营业执照办理 | 有限公司变更 | 2018-12-27 | 2099-12-31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