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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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 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和凭证的行为,处罚3300元 | 3300 | 洛阳市涧西区地方税务局 | 2017-08-31 | 洛涧地税罚〔2017〕1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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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2022﹞10号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2年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2-02-28 | 2025-02-28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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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豫0922民初33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05471.58 | 一、被告河南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工程款438616.28元及利息(利息以欠款438616.2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0月2日起计算至付清工程款为止);
二、被告河南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返还多缴纳的税金266855.3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54元,减半收取5427元,由被告河南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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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豫09民终2816号 | 其他 | - |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03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豫0922民初33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2021-09-01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豫0922民初33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2021-09-01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南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