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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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5.0 | 50000 | 监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1-13 | 监人社监行罚2023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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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290022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湖南汨罗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设计。 | 2024-04-01 | 2025-03-28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 |
2 | 乙测资字42511291 | 测绘资质证书 | 基本信息变更 | 2023-08-17 | 2028-07-31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
3 | 梯11鄂AZUSUT(1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3-09-27电梯使用登记更名变更办件010889210-20230927-10854 | 2023-09-27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甲测资字42100077 | 测绘资质证书 | 基本信息变更 | 2023-08-09 | 2026-10-12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
5 | TS1842088-2026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2023-08-1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变更办件011043911-20230807-02396 ...更多 | 2022-06-09 | 2026-06-25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梯43鄂A37593(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3-09-27电梯使用登记更名变更办件010889210-20230927-10854 | 2023-09-27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梯11鄂AZUSUS(1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3-09-27电梯使用登记更名变更办件010889210-20230927-10854 | 2023-09-27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梯11鄂AZUSU9(1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3-09-27电梯使用登记更名变更办件010889210-20230927-10854 | 2023-09-27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梯11鄂AZUSU8(1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3-09-27电梯使用登记更名变更办件010889210-20230927-10854 | 2023-09-27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梯11鄂AZUSUW(1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3-09-27电梯使用登记更名变更办件010889210-20230927-10854 | 2023-09-27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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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兵06民终55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1439元,由上诉人M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17 |
2 | 合同纠纷 | (2022)鄂1126民初3191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湖北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G某某,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12-1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民申3398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2-08-2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226执1740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7-2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2民终1407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1915.98元,由上诉人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1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226民初4221号 | 被告 | 原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0019330.75 | 一、被告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函项下款项10019330.75元;
二、驳回原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受理费82349元,由原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33元,被告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81916元。
原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更多 | 2022-02-28 |
7 | 合同纠纷 | (2021)苏03民终7024号 | 上诉人 | - | 23058596.68 | 一、撤销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018)苏0321民初249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018)苏0321民初249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价款23058596.68元及利息(利息以21764166.8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7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10日;以23058596.6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三、驳回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义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1355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8554元,由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49041元,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负担169513元。南京东南建设工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收取的鉴定费35000元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鉴定费96000元由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收取的鉴定费200000元由双方各自承担。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7070元,由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7854元,联
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负担149216元。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3554元,由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10678元,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负担2028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26 |
8 | 合同纠纷 | (2018)苏0321民初2496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北京联合优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2895515.72 | 一、被告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价款21048643.43元及利息1846872.29元(利息以21048643.4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6年6月4日起计算至2018年3月31日)。
二、驳回原告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355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8554元,由原告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57277元,由被告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负担161277元。南京东南建设工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鉴定费35000元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鉴定费96000元由原告负担,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收取的鉴定费200000元由双方各自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0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皖1204民初383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W某某,日照市智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5 | 准许原告G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25元,由原告G某某承担 | 2020-11-18 |
10 | 其他 | (2020)粤01执2668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0-07-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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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执行异议之诉 | 深圳市博森亿通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润宏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执行异议之诉 | 深圳市博森亿通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润宏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30 | |
3 | 公示催告 | -- | --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2017-10-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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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鄂0116民初496号 | 其他 | 原告: 武汉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煜江能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 | (2024)鄂0106民初2095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思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苏03民终6770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苏0321民初6203号 | 被告 | 原告: 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丰县人民法院 | 2023-05-23 | |
5 | 执行异议之诉 | --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前海润宏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04 | |
6 | 其他 | (2023)内09民初3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前海润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森亿通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9 | |
7 | 执行异议之诉 | --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前海润宏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8 | |
8 | 执行异议之诉 | --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前海润宏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25 | |
9 | 执行异议之诉 | --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前海润宏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29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苏0321民初6203号 | 被告 | 原告: 联合优发生物质能源徐州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丰县人民法院 | 2022-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