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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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闽0206执106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3-25 |
2 | 合同纠纷 | (2020)闽0206执867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2-24 |
3 | 合同纠纷 | (2020)闽0206执867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08 |
4 | 合同纠纷 | (2020)闽0205民初1625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7-27 |
5 | 合同纠纷 | (2019)闽0206民初7581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8008 | 一、W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租金8008元及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以2002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分别自2018年1月6日、2018年2月6日、2018年3月6日、2018年4月6日起计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
二、W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的管理费、公摊水电费、供冷费合计7441元;
三、驳回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5元,由W某某负担399元,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9 |
6 | 合同纠纷 | (2019)闽0206民初8565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10000 | 准许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4-26 |
7 | 合同纠纷 | (2019)闽0206民初6530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 | 128134.68 | 一、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XSZL-SC(3F)2017-006的《租赁合同》于2019年3月12日解除。
二、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址在厦门市湖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二路61号三楼A区3A07-3A08号(夏商国际商城内)房屋(面积约为264.6平方米)腾空并归还给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
三、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2日的租金128134.68元及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以8467.2元为基数,分别自2018年1月6日、2018年2月6日、2018年3月6日、2018年4月6日、2018年5月6日、2018年6月6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6日、2018年9月6日、2018年10月6日、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6日起计算;以11113.2元为基数,分别自2019年1月6日、2019年2月6日起计算;以4301.88为基数,自2019年3月6日起计算,均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
四、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占有使用费(每月11113.2元,自2019年3月13日起计至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实际返还讼争房屋之日止)。
五、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起的管理费、公摊水电费、供冷费(管理费按每月1693.44元的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计至实际返还讼争房屋之日止;公摊水电费按每月1852.2元的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计至实际返还讼争房屋之日止;供冷费按每月2646元的标准自2018年5月起计至2018年10月、2019年5月起计至2019年10月,扣除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意向金10000元)。
六、驳回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87元,由厦门山度茶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08 |
8 | 合同纠纷 | (2019)闽0206民初7273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10000 | 准许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2-17 |
9 | 合同纠纷 | (2019)闽0206民初7663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10000 | 准许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2-27 |
10 | 合同纠纷 | (2019)闽0206民初8180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10000 | 准许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2-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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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2023)闽0206民初8292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3-08-28 | |
2 | 其他 | (2022)闽0206民初3067号 | 原告 | 原告: 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商城分公司,厦门夏商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2-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