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 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未按类别置于专用容器的行为,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更多 | -- |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 2021-09-16 | 海卫传简罚〔2021〕039号 | |
2 | 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 2021年7月29日,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一医废桶内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类放置,上述行为违法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给予警告。 ...更多 | -- |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 2021-07-29 | 海卫传简罚〔2021〕031号 | |
3 |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案 | 海宁市斜桥中心卫生院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更多 | -- |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 2021-07-29 | 海卫放简罚〔2021〕005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3)浙0481民诉前调6854号 | 被申请人 | -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2023-06-27 | |
2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3)浙0481民诉前调6854号 | 被申请人 | -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