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振强石材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翟洪春
91370683773188527R
10000万元人民币
-
山东省莱州市夏邱镇后魏村
纳税信用等级A级3项。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8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信用中国 8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451002054331
新标准
--
账户变更
--
2099-12-31
人民银行莱州市支行
2
4510-02054331
新标准
--
账户变更
--
2099-12-31
人民银行莱州市支行
3
莱州国税许变更准字〔2017〕第157号
新标准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一百万元版
...更多
--
2099-12-31
山东省莱州市国家税务局
4
莱水保函字[2017]67号
新标准
--
莱州市振强石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莱州市水务局
5
新标准
--
公司(企业)变更登记
--
--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370683228022774
新标准
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
2020-02-24
2025-04-11
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6)鲁0683民初1961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莱州市振强石材有限公司,谷兰安,L某某,魏振强
34120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53元,减半收取327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更多
2016-05-19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3)莱州民初字第443号
原告
原告:
莱州市振强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31701.11
被告W某某给付原告莱州市振强石材有限公司欠款31701.11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6元,由原告负担362元(已交纳),由被告W某某负担664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诉讼保全费52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应负担的520元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5-06-17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原告:
莱州市振强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梁山金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山支公司,莱州合兴货运有限公司
莱州市人民法院
2022-09-22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原告:
莱州市振强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梁山金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山支公司,莱州合兴货运有限公司
莱州市人民法院
2022-09-07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