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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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3月5日,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和博山区八陡镇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淄博博山镇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现场检查记录》(博)应急检记〔2021〕50001-1号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博)应急责改〔2021〕50001号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身份证(岳洪胜、董丽萍)复印件2份、关于任命公司车间主任的通知复印件1份、《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摘选1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摘选1份、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10份、询问笔录(岳洪胜、董丽萍)4份等各类证据材料30页。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行政听证申请。 ...更多 | 人民币叁万玖仟元罚款 | 39000 | 淄博市八陡镇 | 2021-03-26 | (博)应急罚〔2021〕5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