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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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梯11闽J8454﹝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准予登记 | 2021-01-13 | 2099-12-31 |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鼎﹞登字﹝2022﹞第227号 |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准予同意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 | 2022-05-24 | 2099-12-31 |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鼎税一﹞许变准字﹝2022﹞第﹝66﹞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6-2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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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闽0982执186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福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所有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12-07 |
2 | 合同纠纷 | (2021)闽0982民初126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被告: 福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 471818 | 一、福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有线电视安装工程款471818元并支付利息(以所欠款项为基数,从2021年5月1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359元,减半收取5180元,由福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189元,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负担99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6-25 |
3 | 追偿权纠纷 | (2014)鼎民初字第3043号 | 被告 | 原告: 福鼎市广播电视台 被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 | 驳回原告福鼎市广播电视台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4-12-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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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闽0982民初126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被告: 福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 福鼎市人民法院 | 2021-06-09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闽0982民初2314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被告: 福建省福鼎华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福鼎市人民法院 | 2020-09-10 | |
3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鼎市广播电视台 被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法院 | 2014-12-24 | |
4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鼎市广播电视台 被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法院 | 2014-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