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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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4月8日,我单位收到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QH-20210711)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销售的92#车用乙醇汽油经抽样检验,该样品硫含量、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更多 | 1、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3874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5.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39490.00元。 ...更多 | 38745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21-06-30 | 农市监罚字〔2021〕72号 | |
2 | 2021年4月8日,我单位收到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QH-20210710)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经抽样检验,该样品硫含量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更多 | 1、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2958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30380.00元。 ...更多 | 29580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21-05-31 | 农市监罚字〔2021〕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