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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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13日05时35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22常台高速硖石收费站检查时发现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柒佰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 10750 |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 2024-04-13 | 嘉路政罚20240655 | |
2 | 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案 | 罚款壹仟元整 | 1000 |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04 | 皖阜交罚20234000303号 | |
3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更多 | 罚款壹仟元整 | 1000 |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04 | 皖阜交罚〔2023〕4000303号 | |
4 |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给予当事人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 1000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2023-03-20 | 津交2023100615号 | |
5 | 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 2500 | 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 | 2021-04-10 | 皖六交马罚〔2021〕1400006号 | |
6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更多 | -- | -- | 阜阳市颍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20-08-12 | 皖阜颍泉运简罚〔2020〕1000237号 | |
7 | 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2020年4月25日16时25分,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皖KAA6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综合检查站停车时被两名执法人员示证检查,经查:该车载有家纺8吨,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受齐妙春的委托,从江苏省南通市香樟路55号运输到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北京空港宝湾国际物流园京东库房送货,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齐妙春商议收取运费8500元。而该车所有人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系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更多 | -- | 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 | 2020-04-28 | 京交法(11)字NO40004122 | |
8 | 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案。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 5000 |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04-26 | 余综执罚字〔2020〕第1016012004260038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2020-01-17 | 〔2020〕皖1203执151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2020-01-17 | 〔2020〕皖1203执150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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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1203执恢240号 | 2023-07-11 | (2019)皖1203民初861号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苏0324执1334号 | 2021-03-02 | 徐交路罚字(2020)57147号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赣0102执2582号 | 2017-12-18 | (2016)赣0102民初4153号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7)浙0483执2979号 | 2017-09-18 | (2016)浙0483民初7514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5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温苍执民字第01494号 | 2015-06-08 | (2014)温苍民初字第01433号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6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温苍执民字第01495号 | 2015-06-08 | (2014)温苍民初字第01431号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7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温苍执民字第01388号 | 2015-05-28 | (2014)温苍民初字第00688号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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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11596 | -- |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等运输专用车)、大型物件运输;物流服务、物流信息管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仓储服务,汽车及配件、润滑油的销售,汽车美容、二手车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 |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无 |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皖路政许〔2018〕1320152号 | -- | 皖KJ1709皖KX135挂省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的,省内行驶高速公路进行运输的(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总长度未超过28米且总质量未超过100000千克的) ...更多 | -- | -- | 合肥市公路管理局 | |
4 | 341282600113983 | -- | 卷烟、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日杂零售。 | -- | -- |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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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苏0509执810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苏0509民初8256号民事判决(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2-12-20 |
2 | 其他 | (2021)黔2722执恢150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88679.8 | 冻结被执行人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1XXXXXX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88679.8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11-17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214民初277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G某某,L某某,S某某 被告: C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阜阳市四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1-09-07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川1602执175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程序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6-02 |
5 | 其他 | (2021)苏0324执1334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申请执行人也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3-25 |
6 | 追偿权纠纷 | (2021)皖1226执527号 | 被执行人 | - | 4923 | 冻结被执行人H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4923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1-25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1)皖1226执52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4923 | 冻结被执行人H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4923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1-25 |
8 | 保险纠纷 | (2020)桂0223民初132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被告: L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歙县顺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L某某 | 35068.61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支付赔偿金24151.8元;
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责任限额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支付赔偿金10916.81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对被告L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歙县顺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L某某的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义务人如果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677元(原告已预交),公告费560元,合计1237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柳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08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皖1502民初646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Y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N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中心支公司 | 892000 |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C某某、C某某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共计1100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C某某、C某某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共计446306.21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驳回原告Z某某、C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20元,减半收取计6360元,由被告Y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N某某负担4000元,由原告Z某某、C某某、C某某负担23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9 |
10 | 其他 | (2020)苏0324执恢81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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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L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0-0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L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8-07 | |
3 | 裁判文书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L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2-22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2021-09-16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8-19 | |
6 | 送达公告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8-11 | |
7 | 送达公告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W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19-09-03 | |
8 | 送达公告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W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19-08-19 | |
9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S某某、Y某某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7-06-27 | |
10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S某某、Y某某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7-06-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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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09民初679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Y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2 | -- | (2024)浙0109民初82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Q某某,Y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2-20 | |
3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3)浙0109民初1336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被告: Y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冀平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3-11-09 | |
4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2023)皖1204民初78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2-17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浙0109民初1105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阜阳市万里扬物流有限公司,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支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2-10-11 | |
6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2022)苏0509民初878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苏州分公司 被告: L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9-26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苏02民终3143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18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浙0702民初917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B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阜阳市北方联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4-08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214民初277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G某某,L某某,S某某 被告: C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2021-12-20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214民初277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G某某,L某某,S某某 被告: C某某,阜阳市鸿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202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