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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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0107民初121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成都恒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X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400元,减半收取97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70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及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5-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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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川0107民初31035号 | 被告 | 原告: 南充市高坪区森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恒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1-12-23 | |
2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2021)川0107民初121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成都恒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