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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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 --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2019-11-18 | 闽明环罚〔2019〕286号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 --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2019-09-12 | 闽明环罚〔2019〕223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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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农肥(2022)准字0009号 | 福建省肥料登记证 | 福建省肥料登记证 | 2022-02-23 | 2027-02-28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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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闽0403民初1367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 635558.4 | 一、解除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与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签订的《废弃烟草专卖品委托处理合同》;
二、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场地占有费(废料款)211833元;
三、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水电费48146.2元;
四、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违约金12800元;
五、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45000元;
上述判决二至五项合计317779.2元,扣除履约保证金90000元,剩余227779.2元,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
六、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所有的设备搬离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的场地;
七、驳回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67元,保全费2120元,合计8287元,由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负担2347元,由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9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24 |
2 | 其他 | (2018)闽0402民初194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被告: 三明市鑫峰纸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江南农庄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林金生,W某某 | 1660974.55 | 一、三明市鑫峰纸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借款本金1650000元;
二、三明市鑫峰纸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利息10974.55元(利息计至2018年6月24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三、三明市鑫峰纸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
四、福建省江南农庄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对以上一、二、三项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对三明市鑫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闽(2017)三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654,编号:350403170015-1动产抵押登记书】享有优先受偿权。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749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9874.5元,由三明市鑫峰纸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江南农庄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8 |
3 | 合同纠纷 | (2018)闽0402执保144号 | 其他 | - | -- | -- | 2018-07-23 |
4 | 劳动争议 | (2016)闽04民终90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10-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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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2 | 行政合同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3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4 | 行政合同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单方解除政府采购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5 | 其他 | (2023)闽0403行初3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6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 | -- | 2023-06-12 | |
7 | 其他 | (2023)闽0403行初3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8 | --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9 | 行政合同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10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三明金叶复烤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利洁环卫股份有限公司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