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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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陕06民终354号 | 被上诉人 | - | 156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858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1560元,由被上诉人延安麒顺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13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9)陕0602民初557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延安麒顺工贸有限公司,延安市万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495831 | 一、由被告延安麒顺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Y某某劳务费495831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58元,申请费3130元,原告Y某某已预交,案件受理费现减半收取,实际由被告延安麒顺工贸有限公司负担7559元,由被告延安麒顺工贸有限公司在兑现案件款时一并交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12 |
3 | 其他 | (2019)陕0602执90号 | 其他 | - | --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延安市万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具体数额详见本院协助冻结、划拨存款通知书)。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5-09 |
4 | 其他 | (2019)陕0602执90号 | 其他 | - | -- | 未公布 | 2019-05-0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冀0982民初152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延安市万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F某某有 | 9212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103元,由原告C某某承担 | 2018-06-0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冀09民辖终252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