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双阳益新妇幼用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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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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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阳新铭鑫二幢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经营异常1条,裁判文书5条,失信被执行人1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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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3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1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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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2018-06-12
〔2018〕闽0504执恢130号
2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卫生巾,且伪造厂名、厂址,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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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卫生巾;2、责令改正伪造厂名、厂址和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违法行为;3、罚款130604.6元;4、没收违法生产的卫生巾761箱;5、没收原材料100袋(1000片/袋)和封口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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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05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04-01
泉质监罚字〔2017〕直二1号
3
违反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
其他
罚款0.120000万元,责令改正
1200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洛江分局
2017-01-18
泉洛工商河处字〔2017〕3号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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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洛江分局
--
--
--

失信信息 1

序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履行情况
立案文号
立案日期
执行依据文号
执行法院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闽0504执恢130号
2018-06-12
(2017)闽0504执476号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7)闽0504执恢130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或被执行人具备履行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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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2
民间借贷纠纷
(2018)闽0503执1647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18-08-20
3
其他
(2017)闽0503行审24号
被执行人
-
130604.6
一、对申请执行人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泉质监罚字[2017]直二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泉州市洛江区双阳益新妇幼用品厂应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缴纳罚款130604.6元及加处罚款(逾期交纳的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不超过罚款本金)。 三、被执行人泉州市洛江区双阳益新妇幼用品厂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执行费1859元,由被执行人泉州市洛江区双阳益新妇幼用品厂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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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4
其他
(2017)闽0504执476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或被执行人具备履行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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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9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6)闽0504民初1671号
被告
原告:
上海森明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益新机械厂
242500
被告泉州市洛江区河市益新机械厂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森明工业设备有限公司货款2425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自2016年8月29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38元,减半收取计2469元,由被告泉州市洛江区河市益新机械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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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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