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吉0721行审2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对申请执行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旱田648.38平方米、村庄用地98.54平法米”不准予强制执行;
二、对申请执行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收在非法占用的村庄用地上新建的98.54平方米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准予强制执行。由前郭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对申请执行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拆除在非法占用的旱田上新建的648.38平方米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准予强制执行。由前郭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5-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合伙协议纠纷 | (2022)吉0721民初5020号 | 原告 | 原告: 松原市天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索能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