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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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50781857077189X | 营业执照 | 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6-27 | 2099-12-31 | 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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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纠纷 | (2017)闽0781民初17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X某某 被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公司 | 180000 |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公司应给付原告X某某身故保险金18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由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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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闽0781民初188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中心支公司邵武市营销服务部,H某某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2023-09-28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闽0781民初188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公司,H某某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闽0781民初188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中心支公司邵武市营销服务部,H某某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闽0781民初305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D某某,邵武市盛弘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武市支公司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2019-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