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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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吉0702民初426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吉林油田松江小学,H某某,C某某 | 198826.48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承担赔偿原告X某某的各项合理损失89413.24元。此款向原告支付71413.24元,向被告怀植支付18000元。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赔偿原告X某某医药费20000元。
三、鉴定费39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承担。
四、被告吉林油田松江小学、H某某、怀植、C某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25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吉0702民初331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吉林油田松江小学 | 18000 | 准予原告X某某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缴)。 ...更多 | 2018-07-12 |
3 | 其他 | (2016)吉0702民初462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M某某,M某某,D某某,W某某,W某某,Z某某,吉林油田松江小学 | 71961.1 | 一、被告M某某、M某某、D某某、W某某、W某某、Z某某连带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12959.38元、伙食补助费700元、残疾赔偿金49801.72元(24900.86元x20年x10%)、营养费7500元(100元x75天),精神抚慰金1000元共计71961.10元。上述费用由被告M某某、D某某及被告W某某、Z某某支付。
二、被告吉林油田松江小学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驳回原告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37元及鉴定费2700元,由被告M某某、M某某、D某某、W某某、W某某、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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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 2018吉0702民初4264号 | 被告 | 被告: X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吉林油田松江小学,H某某,H某某,C某某 |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