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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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6207023456005386 | 营业执照 | 瓜果、蔬菜、经济作物、饲草种植、贮藏、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的收购、销售;化肥、农用薄膜的批发、零售;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及掖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5-06-09 | 2035-06-08 |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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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甘0702执241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9-18 |
2 | 合同纠纷 | (2020)甘0702民初2002号 | 被告 | 原告: 张掖市山水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张掖市祥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华夏盛世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3310.45 | 一、被告张掖市祥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掖市山水文体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承担资金使用费23310.45元,合计523310.4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并自2019年12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4.75%支付上述未履行借款本金的滞纳金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张掖市华夏盛世现代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及滞纳金负连带清偿责任;且被告张掖市华夏盛世现代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张掖市祥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追偿的权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内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33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张掖市祥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市华夏盛世现代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的受理费直接给付原告,本院收取原告受理费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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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 (2019)甘0702民初6490号 | 被告 | 原告: 临洮中百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张掖市祥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 |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2019-08-15 | |
2 |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 (2019)甘0702民初6490号 | 被告 | 原告: 临洮中百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张掖市祥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 |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2019-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