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偿还505万元,诉讼费23575元 | -- | 阳新县人民法院 | 2022-09-21 | 〔2022〕鄂0222民终914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详见民事调解书 | -- |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9-15 | 〔2021〕鄂0205民初1748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鄂0222执2050号 | 2022-09-21 | (2022)鄂0222民终914号 | 阳新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鄂0205执696号 | 2022-09-15 | (2021)鄂0205民初1748号 |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89644 | (2024)鄂0205执524号 |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2 | 270840 | (2024)鄂0102执1473号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鄂0281民初2094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湛月律师事务所 被告: 湖北金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 | 60000 | 一、被告湖北金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湖北湛月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6万元,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湖北湛月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湖北金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1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304执108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6-21 |
3 | 其他 | (2022)鄂02民辖终4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5-30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鄂0205民初149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尚琴,L某某 | 140860 | 一、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Y某某借款本金135000.00元及剩余借款利息(以本金13500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L某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用5860.0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1558.00元,由被告L某某、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30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9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鄂02民辖终3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1-12 |
6 | 合同纠纷 | (2021)鄂0204民初1363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 被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尚琴,L某某 | 67459256.01 | 一、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0809256.01元、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利息为520525.13元、罚息为169.22元、复利为2078.25元;后续罚息以未还借款本金10809256.0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83%上浮50%即11.745%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后续复利以未还利息及罚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745%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利息及罚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对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路××号综合楼(他项权证号:鄂(2016)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8号);位于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路××号生产车间(他项权证号:鄂(2016)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6号);位于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路××号金工车间(他项权证号:鄂(2016)黄石市不动产证明第0××7号)的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款项在最高限额1705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湖北金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限额13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尚琴对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限额13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L某某对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限额13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5266元,由被告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尚琴、L某某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9 |
7 | 其他 | (2021)鄂02民辖终7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12-20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鄂02民终1979号 | 被告 | - | 95512.44 | 一、变更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2021)鄂0205民初490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L某某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赔偿L某某95512.44元,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938元,由L某某负担478元,L某某负担1460元,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L某某负担400元,L某某负担1900元,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09 |
9 | 合同纠纷 | (2021)鄂0202执恢16号之四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鄂0202民初126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1-30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3民终381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9元,由上诉人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 | 被告 | 原告: 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3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浙0113民初6466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长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0111民初18448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市东星宏业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1-13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 被告: 湖北金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某某,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L某某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2021-12-28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博速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博速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苏0602民初1049号 | 原告 | 原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盛滔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1-07-12 |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1049号 | 原告 | 原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1-07-12 |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苏0602民初1049号 | 原告 | 原告: 黄石市蓝天环保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盛滔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