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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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黑12民终33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安达市富通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6-07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黑1281执异22号 | 其他 | - | -- | 驳回案外人安达市富通物资经贸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
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 | 2020-06-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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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黑12民终330号 | 其他 | - |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