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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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 给予你公司新余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大楼分体空调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2624元。 ...更多 | 2624 | 新余市财政局 | 2020-09-26 | 余采管办〔2020〕39号 | |
2 | 我局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参与新余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大楼分体空调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活动中,与新余市丰硕工贸有限公司、新余市顺凯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更多 | 给予你公司新余市人民医院综合办公大楼分体空调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2624元 ...更多 | 2624 | 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 | 2020-09-26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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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09-30 | 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 2022-01-11 | 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