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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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浙0782民初2039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 被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社区居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驳回原告H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917元,由四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3-14 |
2 | 其他 | (2021)浙0782民初1908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21 |
3 | 其他 | (2020)浙行申470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Y某某、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11-30 |
4 | 其他 | (2019)浙行终1505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10-14 |
5 | 其他 | (2019)浙0782执1438号 | 被执行人 | - | 204725 | 划拨被执行人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义乌市佛堂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在金融机构内的存款204725元至义乌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2-28 |
6 | 其他 | (2018)浙0782民初2317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00000 | 一、被告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20万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原告负担1825元,被告负担18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8 |
7 | 其他 | (2017)浙0782执4381号 | 被执行人 | - | 735230.75 | 划拨被执行人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义乌市佛堂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在金融机构内的存款735230.75元至义乌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6-23 |
8 | 合同纠纷 | (2016)浙0782民初15613号 | 原告 | 原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被告: Y某某 | 633333.3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租金633333.3元。
二、驳回原告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97元,由原告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4000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40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3 |
9 | 合同纠纷 | (2016)浙0782民初1462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721575 | 一、被告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厂房改建、扩建费用668025元、评估费3550元,合计人民币671575元。
二、被告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Y某某50000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13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3913元,由被告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4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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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7民终1481号 | 被上诉人 | -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3 | |
2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82民初2039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 被告: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吴溪社区居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2-01-10 | |
3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82民初2039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 被告: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吴溪社区居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2-01-04 | |
4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82民初1908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1-12-13 | |
5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82民诉前调3923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W某某,H某某,H某某 被告: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吴溪社区居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1-08-10 | |
6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2020)浙07民终4380号 | 被上诉人 | -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9 | |
7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2020)浙0782民初857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L某某 被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0-08-26 | |
8 | 合同纠纷 | (2018)浙0782民初2317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民委员会,义乌市佛堂镇吴溪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18-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