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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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4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0-08 | --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0-03-17 | 〔2020〕沪0114执2228号 | |
4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0-03-17 | 〔2020〕沪0114执2226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0-03-17 | 〔2020〕沪0114执2229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0-03-17 | 〔2020〕沪0114执2227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0-02-12 | 〔2020〕沪0114执710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0-02-12 | 〔2020〕沪0114执711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20-02-12 | 〔2020〕沪0114执714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19-10-21 | 〔2019〕沪0114执5967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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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04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10-08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6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02-19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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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2228号 | 2020-03-17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2223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2225号 | 2020-03-17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2053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2229号 | 2020-03-17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2225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2227号 | 2020-03-17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2240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713号 | 2020-02-12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15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711号 | 2020-02-12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15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714号 | 2020-02-12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15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710号 | 2020-02-12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15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沪0114执712号 | 2020-02-12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516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沪0114执5967号 | 2019-10-21 | 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15号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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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沪0114执异2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追加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对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15号裁决确定的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3-22 |
2 | 其他 | (2022)沪0114执异23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追加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对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2223号裁决确定的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3-22 |
3 | 其他 | (2022)沪0114执异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追加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对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2123号裁决确定的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3-22 |
4 | 其他 | (2022)沪0114执异22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追加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对嘉劳人仲(2019)办字第1615号裁决确定的江苏昊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3-22 |
5 | 其他 | (2020)沪0114执6094号 | 被执行人 | - | -- | (2020)沪0114执6094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1-26 |
6 | 其他 | (2020)沪0114执2227号 | 被执行人 | - | -- | (2020)沪0114执222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7-23 |
7 | 其他 | (2020)沪0114执2228号 | 被执行人 | - | -- | (2020)沪0114执222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22 |
8 | 其他 | (2020)沪0114执22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2020)沪0114执2225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18 |
9 | 其他 | (2020)沪0114执2229号 | 被执行人 | - | -- | (2020)沪0114执2229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18 |
10 | 其他 | (2020)沪0114执2224号 | 被执行人 | - | -- | (2020)沪0114执2224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