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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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0-01-03 | 〔2020〕辽0102执40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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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辽0102执异95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变更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为(2020)辽0102执402号执行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在其所受让的债权范围内依法享有相应权利。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复议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4 |
2 | 合同纠纷 | (2020)辽0102执40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0-05-25 |
3 | 其他 | (2017)辽08执12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4)营民二初字第13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05 |
4 | 其他 | (2017)辽0102民初5612号 | 被申请人 | - | 22730519.25 | 冻结被申请人沈阳瑞金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伊春市天源炉料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天源炉料化工有限公司、T某某、H某某银行存款22,730,519.2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05-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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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 | 大石桥市天源炉料化工有限公司、T某某、H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0-10-2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沈阳瑞金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伊春市天源炉料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天源炉料化工有限公司、T某某、H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7-07-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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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都支行 被告: 沈阳瑞金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H某某,大石桥市天源炉料化工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T某某,伊春市天源炉料有限公司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7-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