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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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2022-07-01 | --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20-05-11 | 〔2020〕浙0411执1240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9-01-31 | 〔2019〕浙0483执575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8-10-15 | 〔2018〕浙0483执4096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8-05-18 | 〔2018〕浙0411执1057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8-04-20 | 〔2018〕浙0411执869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8-03-19 | 〔2018〕浙0483执1245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8-02-11 | 〔2018〕浙0483执885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8-01-11 | 〔2018〕浙0411执120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7-11-20 | 〔2017〕浙0411执2139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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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浙0411执1057号 | 2018-05-18 | (2017)浙0411民初4133号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浙0411执869号 | 2018-04-20 | 嘉劳人仲案字(2018)第38号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浙0483执1245号 | 2018-03-19 | (2016)浙0483民初5382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浙0483执885号 | 2018-02-11 | (2016)浙0483民初9011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浙0411执2139号 | 2017-11-20 | (2016)浙0411民初2879号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浙0483执3650号 | 2017-10-10 | (2017)浙0483民初2409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浙0411执1706号 | 2017-09-12 | (2017)浙0411民初1774号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浙0411执1483号 | 2017-08-03 | (2017)浙0411民初88号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浙0483执1151号 | 2017-04-06 | (2016)浙0483民初9251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10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暂无 | (2016)浙0411执2197号 | 2016-10-20 | (2016)浙0411民初1637号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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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0)浙0411执124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411执1240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8-31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浙0411执185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9)浙0411执18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23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浙0411民初198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0 | 一、被告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S某某借款本金8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2年5月5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93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6933元,由两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5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浙0483执57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483执575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22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浙0483执409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浙0483执4096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2-14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浙0483民初780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沈绍忠,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8750 | 一、被告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S某某借款250000元、利息168750元(以25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3月28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2016年12月28日止),合计418750元;
二、被告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S某某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988元,减半收取4494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收到《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按通知规定期限、金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8-10-29 |
7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浙0411执86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浙0411执869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0-17 |
8 | 劳动争议 | (2018)浙0411执86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浙0411执869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0-17 |
9 | 其他 | (2018)浙0483执88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浙0483执885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8-06 |
10 | 合同纠纷 | (2018)浙0483执88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浙0483执885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8-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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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19)浙0411民初569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S某某,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9-12-26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浙0411民初198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9-05-27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浙0483民初780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8-10-29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浙0402民初2190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S某某,M某某,Z某某,嘉兴骅神置业有限公司,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5-07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浙0402民初2192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S某某,Z某某,嘉兴骅神置业有限公司,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5-07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浙0483民初7935号 | 被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被告: 浙江新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Y某某,Z某某,S某某,H某某,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7-12-22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浙0483民初7935号 | 被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被告: 浙江新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Y某某,Z某某,S某某,H某某,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7-12-04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浙0483民初7935号 | 被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被告: 浙江新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Y某某,Z某某,S某某,H某某,盱眙中汇置业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17-11-03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7)浙0402民初306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嘉兴骅神置业有限公司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2017-07-25 |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浙0411民初177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鑫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嘉兴骅神置业有限公司,湖州豪晟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M某某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7-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