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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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无 | --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2019-09-23 | 〔2016〕鄂0204民初1002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2019-09-23 | 〔2019〕鄂0204执恢126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无 | --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2019-09-23 | 〔2016〕鄂0204民初823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2019-09-23 | 〔2019〕鄂0204执恢127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无 | --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2019-08-14 | 〔2014〕鄂黄石中民开初字第00031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2019-08-14 | 〔2019〕鄂0204执611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18-07-13 | 〔2018〕鄂0106执2440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执行 | --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18-07-13 | 〔2017〕鄂0106民初1447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18-06-07 | 〔2018〕鄂0106执2066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5-18 | 〔2017〕鄂0704执629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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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鄂0106执2440号 | 2018-07-13 | (2017)鄂0106民初1447号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鄂0106执2066号 | 2018-06-07 | (2017)鄂0106民初2162号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鄂0704执629号 | 2017-05-18 | (2016)鄂0704民初2328号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4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鄂07执9号 | 2016-01-28 | (2014)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00804号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5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鄂02执3号 | 2016-01-06 | (2014)鄂黄石中民四初字第00016号(2014)鄂黄石中民四初字第00016号 |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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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13439 | (2024)鄂0203执恢113号 |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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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17鄂G01213﹝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07-08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2 | 起17鄂G01216﹝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07-08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3 | 起11鄂G01207﹝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07-08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4 | 起17鄂G01214﹝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07-08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5 | 起17鄂G00920﹝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19-12-29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6 | 起17鄂G00917﹝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19-12-29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7 | 起17鄂G00918﹝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19-12-29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8 | 起17鄂G01215﹝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07-08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9 | 起17鄂G00919﹝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19-12-29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10 | 起17鄂G01212﹝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1-07-08 | 2099-12-31 | 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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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鄂07民终888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21)鄂0704民初1039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更多 | 2021-10-25 |
2 | 合同纠纷 | (2021)鄂0202民初233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北方振轧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杨叶镇白沙村四组的土地一块[不动产权证书(明)号:鄂州国用(2007)第1-213号,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9630.70平方米]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在(2021)鄂0202民初233号之一民事裁定中已决定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石港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29 |
3 | 合同纠纷 | (2021)鄂0202民初233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北方振轧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湖北省鄂州市××镇××村××组的土地一块[不动产权证书(明)号:鄂州国用(2007)第1-213号,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9630.70平方米]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在(2021)鄂0202民初233号之一民事裁定中已决定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石港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29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1)鄂0204民初258号 | 被告 | 原告: 黄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升达模具材料厂,湖北方振轧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北远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方贵华,F某某,方琛 | 73191472.49 | 一、被告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本金7175201.91元、利息1709958.18元,共计人民币8885160.09元,并支付利息(以代偿本金人民币7175201.9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的三倍的标准计息,从2020年10月13日起计算至上述代偿款本息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黄石市升达模具材料厂、湖北方振轧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北远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方贵华、F某某、方琛分别在最高限额人民币40000000元的范围内对被告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的应付债务中本金6279390.16元、利息1326358.74元,共计人民币7605748.90元及后续利息(以代偿本金6279390.1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的三倍的标准计算利息,从2020年10月13日起计算至上述代偿款本息清偿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黄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H某某市沿湖路564号土地(他项权证号:H某某他项[2014]第00044号)的拍卖或变卖款项在最高限额人民币30500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被告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所抵押的机械设备(详见附件一:抵押物明细清单)的拍卖或变卖款项在最高限额人民币7014451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被告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所抵押的库存材料(详见附件二:库存材料明细清单)的拍卖或变卖款项在最高限额人民币65100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石市融资担保公司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人民币126112.50元。五、驳回原告黄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38759元,由被告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升达模具材料厂、湖北方振轧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北远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方贵华、F某某、方琛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30 |
5 | 其他 | (2021)鄂0202民初233号 | 被申请人 | - | -- | 查封被申请人湖北方振轧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杨叶镇白沙村四组的土地一块[不动产权证书(明)号:鄂州国用(2007)第1-213号,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9630.70平方米],查封期限自查封之日起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石港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2-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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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黄石市升达模具材料厂、Y某某、W某某、黄石市鑫阜特钢锻造厂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18-04-26 | |
2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F某某、W某某、Z某某、Y某某、F某某、C某某、Y某某、W某某、湖北金佳华模具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黄石市升达模具材料厂、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鑫阜特钢锻造厂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18-01-11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F某某、W某某、Z某某、Y某某、F某某、C某某、Y某某、W某某、湖北金佳华模具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黄石市升达模具材料厂、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鑫阜特钢锻造厂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17-06-08 | |
4 | 执行文书 | 借款纠纷 | 湖北勇君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鑫阜特钢锻造厂、Z某某、F某某、W某某、F某某、W某某、Y某某 |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2-06 | |
5 | 执行文书 | 借款纠纷 | 黄石市方兴正旺物资有限公司、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鑫阜特钢锻造厂、F某某、W某某、F某某、W某某、Y某某、Z某某、Z某某 |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2-06 | |
6 | 执行文书 | 借款纠纷 | 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恒星模具材料有限公司、黄石市鑫阜特钢锻造厂、F某某、W某某、F某某、W某某、Y某某、W某某、Z某某 |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2-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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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鄂07民终50号 | 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24 | |
2 | 劳动争议 | (2021)鄂07民终888号 | 上诉人 | -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12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被告: F某某,W某某,黄石市鑫阜特钢锻造厂,黄石市升达模具材料厂,湖北金佳华模具材料制造有限公司,Y某某,Z某某,C某某,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Y某某,W某某,F某某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17-08-25 | |
4 | -- | (2015)鄂鄂城民初字第0095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2015-08-25 | |
5 | -- | (2015)鄂鄂城民初字第00951号 | 被告 | 原告: 吴记传之妹,W某某 被告: 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2015-08-25 | |
6 | -- | (2015)鄂鄂城民初字第0008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湖北方正模具材料有限公司,F某某 |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2015-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