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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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19-04-17 | 〔2019〕豫0611执993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1-24 | 〔2019〕豫0191执1275号 | |
3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9-13 | 〔2016〕豫01执1137号 | |
4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8-24 | 〔2015〕鹤中法执字第00126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15-08-17 | 〔2015〕年郑铁中执字第00009号 | |
6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7-16 | 〔2015〕鹤中法执字第00104号 | |
7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7-16 | 〔2015〕鹤中法执字第00106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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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年郑铁中执字第00009号 | 2015-08-17 | (2014)赣民二初字第5号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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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410600664657865N | 准予注册登记通知书 | 其他综合零售 | 2023-06-15 | 2023-06-15 |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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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最高法民申103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郑州康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3-03-15 |
2 | 合同纠纷 | (2022)豫06执恢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豫06执恢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2-09-19 |
3 | 合同纠纷 | (2020)豫01执351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5-27 |
4 | 合同纠纷 | (2019)豫0611执99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9)豫0611执99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8-07 |
5 | 合同纠纷 | (2018)豫01民再491号 | 被告 | - | 25100000 | 撤销本院(2014)郑民四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
二、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深圳市东奕永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100000元及该借款的利息、复利、罚息(利息、复利、罚息计算方法:2014年6月21日之前利息共计344145.2元;自2014年6月2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以所欠本金数额为基数,按照本案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付利息、复利、罚息);
三、德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东奕永泰投资有限公司本案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东奕永泰投资有限公司本案债权,在10000000元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河南省晨光实业有限公司对深圳市东奕永泰投资有限公司本案债权,在5000000元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W某某、Z某某、C某某对深圳市东奕永泰投资有限公司本案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德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晨光实业有限公司、W某某、Z某某、C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八、驳回深圳市东奕永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446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9-05-24 |
6 | 其他 | (2019)豫0191执127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生效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持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并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4-19 |
7 | 其他 | (2018)豫0191执693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6日作出(2014)郑民四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生效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持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并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本院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可依职权对案件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3-29 |
8 | 合同纠纷 | (2018)豫01民再491号 | 被告 | - | -- | 将本案被申请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变更为被申请人深圳市东奕永泰投资有限公司 ...更多 | 2019-01-31 |
9 | 其他 | (2018)豫01民初83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被告: 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娄保军,Q某某 | 180250464.61 | 一、被告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支行借款本金29,491,200元及逾期罚息124,437,879.37元,复利21,246,019.92元,(该罚息、复利计算至2018年6月7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按照合同约定为标准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支行实现债权的费用3,125,449.65元,包括诉讼费935325.18元,房产评估费288,205元、拍卖公告费2300元、垫付执行费237,908.90元、律师费852,544元、信托报酬809,166.67元;
三、被告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L某某、Q某某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被告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5325.18元,由被告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L某某、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款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8-11-14 |
10 | 其他 | (2018)豫01执监24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1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原执行案号:(2016)豫01执1051号】由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至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8-08-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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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鹤壁市天宜商务有限公司、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聚鑫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2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 |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天宜商务有限公司、鹤壁市聚鑫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2 | |
3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 |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5 | |
4 | 裁判文书 |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天宜商务有限公司鹤壁市聚鑫经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15 | |
5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 | D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23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 | 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德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晨光实业有限公司、W某某、Z某某、C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21 | |
7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L某某、Q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09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L某某、Q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10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09-05 | |
10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2017-07-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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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 被告: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Q某某,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26 | |
2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南中外运久凌储运公司 被告: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11-22 | |
3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南中外运久凌储运公司 被告: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路支行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6-09-26 | |
4 | 水上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 (2015)豫法立民终字第8号 | 原告 | 原告: L某某,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山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上,T某某,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秦帅本院受理你们,L某某,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L某某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5-04-15 | |
5 | 水上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 (2015)豫法立民终字第7号 | 原告 | 原告: G某某,Q某某,L某某,鹤壁市天宜商务有限公司,鹤壁市山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上,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L某某,田付军本院受理你们,L某某,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L某某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5-04-15 | |
6 | 水上运输损害责任纠纷 | (2015)豫法立民终字第5号 | 原告 | 原告: G某某,Q某某,L某某,鹤壁市天宜商务有限公司,鹤壁市山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上,鹤壁市辰龙煤业有限公司,L某某,田付军本院受理你们,Q某某,L某某,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L某某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5-04-15 | |
7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被告: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T某某,中原宝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6-30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4)鹤民金初字第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被告: Q某某,L某某,T某某,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L某某,H某某,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6-18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4)鹤民金初字第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被告: Q某某,L某某,郑州新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T某某,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L某某,H某某,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6-16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4)鹤民金初字第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被告: 鹤壁市玖泰经贸有限公司,L某某,世纪金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H某某,Q某某,L某某,T某某 |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