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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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部未履行 | 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 --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4-27 | --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8-26 | 〔2019〕冀0111执恢382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9-06-26 | 〔2019〕苏1181执3478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8-07-27 | 〔2018〕苏1181执3749号 | |
5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2-06 | 〔2018〕冀0111执恢31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8-01-17 | 〔2018〕苏1181执508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8-01-03 | 〔2018〕苏1181执93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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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苏11民终3293号 | 被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2-0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冀0111执恢38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4-27 |
3 | 合同纠纷 | (2019)苏1181民初979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被告: 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张伟,M某某,M某某,W某某,M某某 | 12623116.49 | 一、被告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借款本金400万元、利息215902.43元、逾期罚息168466.66元、复利17923.40元、律师费73361元,合计4475653.49元,并按《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复利;
二、被告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对被告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在借款本金2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和36680元律师费范围内向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W某某对被告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在借款本金2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和36680元律师费范围内向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Z某某、M某某对被告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给付义务向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有权以被告M某某、M某某抵押的位于丹阳市客运大厦101门市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云阳字第××号)和被告Z某某、M某某抵押的位于丹阳市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云阳字第××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对被告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上述给付义务分别在207万元、198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六、驳回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606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8206元,由被告丹Z某某、M某某连带负担,被告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W某某在24103元范围内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0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冀0111执恢382号 | 被执行人 | - | 520000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M某某的银行存款520000元或查封相当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对不动产、动产查封的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
如需申请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16 |
5 | 合同纠纷 | (2019)苏1181执347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苏1181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更多 | 2019-12-11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冀0111执恢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07 |
7 | 合同纠纷 | (2018)苏1181执374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苏1181民初259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0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冀0111执异1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追加M某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二、M某某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对被执行人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申请执行人石家庄金博惠工具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申请执行人石家庄金博惠工具有限公司申请追加W某某、S某某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18-08-28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1181执50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苏1181民初452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8-07-11 |
10 | 合同纠纷 | (2018)苏1181民初259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林支行 被告: 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毛建明,徐留夫,W某某,S某某 | 3491871.25 | 一、被告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林支行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491871.25元(截至2018年2月5日),并按照年利率9.6135%给付自2018年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M某某、X某某、W某某、S某某对被告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上述给付义务,向原告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林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367元,由被告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M某某、X某某、W某某、S某某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8-04-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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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M某某、W某某、M某某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5-1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M某某、W某某、M某某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9-12-24 | |
3 | 执行文书、拍卖 | 执行异议 | W某某、S某某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5-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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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11民终3293号 | 被告 | - |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2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苏1181民初979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被告: 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M某某,W某某,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M某某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3-26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苏1811民初979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被告: 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M某某,W某某,M某某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3-26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苏1181民初979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被告: 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Z某某,M某某,M某某,W某某,丹阳市华丰纸业有限公司,M某某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9-11-18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苏1181民初259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林支行 被告: 江苏格威特工具有限公司,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M某某,X某某,W某某,S某某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2018-04-27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金博惠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丹阳市竹石工具有限公司 | 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