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2年12月
31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江珏的借款本金30000元及该款自2014
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计算的利息。
二、若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如未依约还款,江珏
有权就借款本金30000元及该款自2014年7月1日起至还清之
日至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三、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协议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3
四、案件受理费3308元,减半收取1654元,由福建省建瓯
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9-05 | 〔2022〕闽0783民初3475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2年12月
31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朱习安的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该款自
2014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计算的利息。
二、若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如未依约还款,朱习
安有权就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该款自2014年7月1日起至还清
之日至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三、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协议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3
四、案件受理费3308元,减半收取1654元,由福建省建瓯
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9-05 | 〔2022〕闽0783民初3474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2年12月
31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蔡玥的借款本金110000元及该款自2014
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计算的利息。
二、若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如未依约还款,蔡玥
有权就借款本金110000元及该款自2014年7月1日起至还清之
日至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三、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协议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
3
清偿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3214.5元,减半收取1607.25元,由福建
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9-05 | 〔2022〕闽0783民初3473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3年8月13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沈兰珍的借款本金30000元及该款自2014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1.75%计算的资金占用费。二、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9-01 | 〔2023〕闽0783民初1934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3年8月13
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滕宝玉的借款本金31000元及该款自2014
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1.75%计算的资金占用费。
二、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三、案件受理费575元,减半收取287.5元,由福建省建瓯
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9-01 | 〔2023〕闽0783民初1932号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3年7月12
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吴小春的借款本金24000元及该款从2014
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计算的利息。
二、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三、案件受理费500.6元,减半收取250.3元,由福建省建
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3〕闽0783诉前调书21号 |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3年7月12
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赵伟鹏、赵伟星、赵伟明的借款本金20000
元及该款从2014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
计算的利息。
二、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3
任。
三、案件受理费383.8元,减半收取191.9元,由福建省建
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3〕闽0783诉前调书23号 |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3年7月12
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赵伟鹏的借款本金452000元及该款从2014
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计算的利息。
二、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三、案件受理费8744元,减半收取4372元,由福建省建瓯
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8-01 | 〔2023〕闽0783诉前调书22号 | |
9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福建省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于2023年7月5
日前一次性偿还结欠罗义春的借款本金120000元及该款自2014
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计算的利息。
二、罗义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4540元,减半收取2270元,由福建省建瓯
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本
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7-14 | 〔2023〕闽0783诉前调书41号 | |
10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对建瓯市人民法院(2021)闽0783民特195号民事裁
定书确认建瓯市钟山实业有限公司结欠林勋借款本金1210000
元及该款自2014年7月1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
计算的利息,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案件受理费17340.4元,减半收取计8670.2元,由建
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
交纳)。 ...更多 | --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3-03-06 | 〔2023〕闽0783民初93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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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4)闽0783执1044号 | 2024-04-10 | (2024)闽0783民初422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4)闽0783执402号 | 2024-02-19 | (2023)闽0783民初2886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2262号 | 2023-09-05 | (2022)闽0783民初3474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2265号 | 2023-09-05 | (2022)闽0783民初3473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2263号 | 2023-09-05 | (2022)闽0783民初3475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2217号 | 2023-09-01 | (2023)闽0783民初1932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2216号 | 2023-09-01 | (2023)闽0783民初1934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1965号 | 2023-08-02 | (2023)闽0783诉前调书23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9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1966号 | 2023-08-02 | (2023)闽0783诉前调书21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10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闽0783执1949号 | 2023-08-01 | (2023)闽0783诉前调书22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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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0000 | (2024)闽0783执1044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4-04-10 |
2 | 463108 | (2024)闽0783执938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4-04-01 |
3 | 170000 | (2024)闽0783执402号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4-02-1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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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作日期:2020-09-01;文书字轨:(瓯税一)许变准字﹝2020﹞第(26)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9-0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 |
2 | 2017(瓯)房预售证第014号 | -- | 该项目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准予预售 | -- | 2099-12-31 | 建瓯市规建旅局 | |
3 | ﹝瓯税一﹞许变准字﹝2020﹞第﹝26﹞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9-0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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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闽0783执196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21 |
2 | -- | (2023)闽0783执196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21 |
3 | -- | (2023)闽0783执187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10 |
4 | -- | (2023)闽0783执83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27 |
5 | -- | (2023)闽0783执83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27 |
6 | -- | (2023)闽0783民初57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 被告: C某某,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 | 279285.51 | 一、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借款本金222065.64元,暂计至2022年2月23日的利息57219.87元及自2022年2月24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涉案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的利息(利息、罚息总额以年利率24%为限);二、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建瓯市××城D区××幢××室房产抵押权登记手续办妥时,该连带清偿责任免除);三、驳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489.6元,减半收取2744.8元,由C某某、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3-23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闽0783执32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2-16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闽0783执18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2-13 |
9 | 合同纠纷 | (2023)闽0783执25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3)闽0783执25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1-30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闽0783执3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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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3)闽07民再19号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25 | |
2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30 | |
3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4 | |
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4 | |
5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1-11-23 | |
6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建瓯市竹海实业有限公司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1-11-23 | |
7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0 | |
8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0 | |
9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其他 | -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13 | |
10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闽0783民初760号 | 其他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福州海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