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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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出核定的期限、范围、区域或者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罚款叁仟元 | 3000 | 句容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7-26 | 句容交路执〔2023〕150号 | |
2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罚款叁仟元 | 3000 | 句容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7-26 | 句容交路执2023150号 | |
3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经教育并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 ...更多 | --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4-12 | 宁交路执2023754号 | |
4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经教育并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 ...更多 | 罚款贰佰元 | 200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4-12 | 宁交路执〔2023〕754号 | |
5 | 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经教育并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案 ...更多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经教育并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 ...更多 | --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2022-12-13 | 宁交罚字〔2022〕7031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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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020322﹞登字﹝2022﹞第03180038号 | 登字 | 登字 | 2003-01-16 | 2099-12-3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01020291)公司变更[2018]第06130022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宁320150044190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2-26 | 2027-12-25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
4 | ﹝01020087﹞公司备案﹝2023﹞第03090002号 | 公司备案 | 公司备案 | 2003-01-16 | 2099-12-3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01020386﹞登字﹝2022﹞第12290066号 | 登字 | 登字 | 2003-01-16 | 2099-12-3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01020291)公司变更[2018]第04260022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 | 2099-12-3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01020350﹞公司变更﹝2020﹞第09290043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03-01-16 | 2099-12-3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宁320150037424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01-09 | 2027-01-08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
9 | ﹝01020149﹞登字﹝2023﹞第01190010号 | 登字 | 登字 | 2003-01-16 | 2099-12-31 |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宁文旅(旅行社)审﹝2018﹞53号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信息变更 | 2023-04-04 | 2026-04-03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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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116民初301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C某某,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386416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281736.97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C某某8853.95元;
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95825.08元;
四、驳回原告X某某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1000元,鉴定费2900元,合计390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780元,被告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120元(已计算在判决第三项中,被告无需另行给付此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同时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000元 ...更多 | 2019-06-12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苏0113民初156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Q某某,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50360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合计123955.55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对被告Q某某及被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9元,减半收取529元,鉴定费2360元,合计2889元,由被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L某某已预交,被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7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0116民初14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88061.72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交强险项下赔偿款88061.72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5元、鉴定费2360元,合计2735元,由被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同时应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户行:农行鼓楼分理处,帐号:10×××76。 ...更多 | 2016-06-02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江宁江民初字第105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县支公司 | 7800 |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县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6000元。
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运损失1800元。
三、驳回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东华公司负担30元,被告L某某负担170元(该款已由原告东华公司垫付,被告L某某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加付此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账号:101××76)。 ...更多 | 2015-12-18 |
5 | 合同纠纷 | (2015)玄商初字第518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00 | 一、被告L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归还苏A××车辆,并自2012年12月10日起按照每天100元的价格支付租金至实际归还车辆之日;
二、驳回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2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市农业银行鼓楼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5-12-12 |
6 | 合同纠纷 | (2014)玄民初字第1597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68500 | 一、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T某某的车辆租赁合同于2015年2月24日解除。
二、被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车牌号为苏A××的名爵牌小型轿车返还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其占用车辆期间(自2013年2月23日起至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被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8月24日至2015年2月23日期间的车辆租金及使用费63000元,并参照3500元/月的租金标准支付自2015年2月24日起至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的使用费。
四、被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约金2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80元及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T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29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鼓民初字第243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W某某,W某某,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95816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M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失人民币95816元。
二、驳回原告M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53元,减半收取476.50元,由原告M某某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收款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76)。 ...更多 | 2015-03-16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鼓民初字第242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W某某,W某某,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8522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F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失人民币8522元。
二、驳回原告F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F某某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收款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76)。 ...更多 | 2015-03-16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鼓民初字第24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W某某,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55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W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失人民币55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受理费,被告人保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收款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76)。 ...更多 | 2015-03-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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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3)苏0102民初4530号 | 被告 | 原告: 辽宁北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3-06-14 | |
2 | 劳动争议 | (2022)苏0102民初812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联惠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116民初301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C某某,南京东华车享智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19-05-16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苏0113民初156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Q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17-05-15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0116民初14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16-04-29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0116民初14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2016-04-18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江宁江民初字第0105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湖县支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15-12-09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鼓民初字第0547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5-09-15 | |
9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5)栖迈民初字第00258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江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15-07-17 | |
10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2014)玄民初字第01597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东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15-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