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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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1081民初60号 | 被告 | 被告: 石首市高基庙镇喻家碑村村民委员会 | --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石首市高基庙镇喻家碑村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荆州鑫津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诉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683.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反诉被告)石首市高基庙镇喻家碑村村民委员会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7003.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荆州鑫津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