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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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19日15时00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雄镇路与俞范路路口检查时发现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5000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2023-12-20 | 甬运政罚202315705 | |
2 | 2023年7月21日19时45分许,驾驶员谢某驾驶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浙B1A×××/浙B1×××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载29.2吨危险化学品甲醇,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九龙湖高速出口下,沿着×××道左转进入×××前往宁波宁力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卸货,×××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管制路段,驾驶人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经公安机关允许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重车闯禁令),被民警查获。 ...更多 | 罚款伍万元 | 50000 |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23-08-04 | 甬公镇(交)行罚决字〔2023〕01142号 | |
3 | 2023年07月07日17时50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海天路检查时发现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更多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3000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2023-07-11 | 甬运政罚〔2023〕15397 | |
4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7月07日17时50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海天路检查时发现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3000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2023-07-11 | 甬运政罚202315397 | |
5 | 2023年5月11日,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姜琳宁、贺方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5月6日,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浙B7E759/浙BK919挂牵引车有高速卡口数据无卫星定位数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事后当事人提交情况说明,承诺以后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卫星定位装置。 ...更多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500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2023-05-12 | 甬运政罚202315292 | |
6 | 2023年5月11日,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通过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5月6日,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浙B7E759/浙BK919挂牵引车有高速卡口数据无卫星定位数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事后当事人提交情况说明,承诺以后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卫星定位装置。 ...更多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500 |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2023-05-12 | 甬运政罚〔2023〕15292 | |
7 | 2022年11月10日,驾驶员邓**驾驶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一辆车牌号为浙B7E6**/浙B67**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甲醇,分别在8时许和13时30分许,驾驶车辆途经北海路到宁波龙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宁波银亿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卸货,该路段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管制路段,驾驶人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经公安机关允许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被民警查获。 ...更多 | 罚款五万元 | 50000 |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2023-02-23 | 甬公镇(交)行罚决字〔2023〕00130号 | |
8 | --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18日9时45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5沈海高速奉化服务区对浙B7F607牵引车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李新顺,车辆所有人是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2月18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2年2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新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现场照片、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江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300 |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 2022-02-18 | 甬运政罚〔2022〕031 | |
9 | -- | 2020年10月30日10时48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13新安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93967/浙BM677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经查该车载一车沥青从宁波北仑到禹越,运费由公司结算,该车未按要求填写行车日志,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更多 | 300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0-10-30 | 湖运政罚〔2020〕4J71 | |
10 | 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 2019年12月10日16时30分,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俞范东路东海路路口巡查时,发现浙B.1N255/皖M.5T23挂罐式挂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张德胜驾驶该车装运26.4吨70A级沥青从小港运往镇海沥青库,核查该车营运证件发现该车属于普通货物、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而沥青属于第三类危险货物,事后经对驾驶员张德胜制作询问笔录,并由其签字确认,经核查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道路经营许可证(330211111891)并提供复印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 ...更多 | 9000 | 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9-12-11 | 镇运罚决字〔2019〕第330211511910011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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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211211201802548844 | 330211211201802548844 | 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准予登记 | 2021-12-02 | 2099-12-31 |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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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18)浙0211民初4579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 | 3569589.04 | 一、被告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元、至2018年4月21日的利息569589.04元,及自2018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1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的逾期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283元,减半收取15641.5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64.5元,被告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57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鉴定费38400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19-03-15 |
2 | 信用证纠纷 | (2019)浙0211民初48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杨康,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 | 3569589.04 | 一、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元、至2018年4月21日的利息569589.04元,及自2018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1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的逾期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7913.42元,减半收取13956.71元,由原告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012.71元,被告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94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19-03-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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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19)浙0211民初52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W某某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2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18)浙0211民初4579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W某某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3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19)浙0211民初51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H某某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4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19)浙0211民初49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W某某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5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19)浙0211民初50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C某某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6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18)浙0211民初4580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W某某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7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2019)浙0211民初48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镇海开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市镇海经纬沥青联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东洋运输有限公司,W某某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