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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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12538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10-26 | 2031-10-25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2 | 瓶3T黑A010576(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登记 | 2023-11-15 | 2099-12-31 |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1012535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10-17 | 2031-10-16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4 | 1012100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09-19 | 2031-09-18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5 | 1012533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10-14 | 2031-10-13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6 | 1011380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07-05 | 2031-07-04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7 | 1012544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11-02 | 2031-11-01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8 | 1013274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4-03-30 | 2032-03-29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9 | 1012861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11-29 | 2031-11-28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
10 | 1011381 |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 2023-07-05 | 2031-07-04 |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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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京74民终1627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4026.44元,减半收取2013.22元,由上诉人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10-18 |
2 | 合同纠纷 | (2022)京74民终117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918.93元,由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9-26 |
3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4987号 | 被告 | 原告: 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黄继芬,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2514544.77 | 一、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全部未付租金人民币2096731元;
二、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1月11日的逾期利息392813.77元,并支付自2021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付租金2096731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5%的标准计算);
三、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25000元;
四、被告黄继芬对上述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被告黄继芬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追偿;
六、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前,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享有207063号《租赁协议》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
七、驳回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97.78元,由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黄继芬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 ...更多 | 2022-04-28 |
4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4984号 | 被告 | 原告: 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黄继芬,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1794451.92 | 一、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全部未付租金人民币1573144元;
二、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1月11日的逾期利息203807.92元,并支付自2021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付租金1573144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05%的标准计算);
三、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17500元
四、被告黄继芬对上述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被告黄继芬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追偿;
六、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前,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享有207256号《租赁协议》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
七、驳回原告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860.56元,由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黄继芬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 ...更多 | 2022-04-28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黑0104民初496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F某某,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117303.74 | 一、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在黑A×××××号车承运人责任险限额内向G某某赔偿残疾赔偿金27850.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护理费16110.98元、交通费81元、医疗费用为(含外购药、继续治疗费)957.52元;
二、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向G某某赔偿医疗费用为(含外购药、继续治疗费)44043.7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00元、营养费9000元;
三、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向G某某赔偿病历复印费55.50元;
四、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G某某向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返还4104.50元(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G某某垫付的7400元-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应赔偿给G某某的病历复印费55.5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130元-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费2110元);
五、驳回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0元(G某某已预交),由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黑龙江远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费2110元(G某某已预交),由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前述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病历复印费已经在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G某某垫付的7400元中扣除,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不再另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19 |
6 | 其他 | (2020)黑01民终3391号 | 上诉人 | - | 620833.84 | 一、撤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9)黑0102民初1033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9)黑0102民初1033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K某某、D某某、D某某、D某某620833.84元”;
三、驳回K某某、D某某、D某某、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890元,由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8808.96元,由K某某、D某某、D某某、D某某负担4081.04元,鉴定费11050元,由K某某、D某某、D某某、D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890元,由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8808.96元,由K某某、D某某、D某某、D某某负担4081.0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14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黑0108民初135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Y某某,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绥中县佳通运输车队 | 15926.31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5606.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营养费1680元,合计人民币8966.5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1573.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营养费720元,合计人民币3013.5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护理费人民币2762.42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四、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护理费人民币1183.89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五、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0元(原告L某某预交),被告绥中县佳通运输车队负担147元,被告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63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11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黑0104民初321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Y某某,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Z某某 | 194420.04 | 一、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在黑A×××××号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项下向J某某赔偿医疗费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残疾赔偿金58382元、误工费29633.42元、医疗辅助器具费960元、护理费14816.71元;
二、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在黑A×××××号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J某某赔偿医疗费40199.54元[(67427.91-1万元)×70%]、住院伙食补助费840元(1200元×70%)、营养费6300元(9000元×70%)、继续治疗费5600元(8000元×70%);
三、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Z某某向J某某赔偿医疗费17228.37元[(67427.91-1万元)×30%]、住院伙食补助费360元(1200元×30%)、营养费2700元(9000元×30%)、继续治疗费2400元(8000元×30%);
四、驳回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94元(J某某已预交2105元),由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1465.80元,由Z某某负担628.20元,由J某某负担11元。黑龙江新讼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费3900元(J某某已预交),由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2730元,由Z某某负担1170元。上述款项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Z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J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01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黑0108执498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9-03-15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黑0104民初1828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男 被告: Y某某,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公司 | -- | 准许J某某男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J某某男已预交),由J某某男负担 ...更多 | 2019-02-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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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11 | |
2 | 合同纠纷 | (2022)黑01民终4475号 | 其他 |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20 | |
3 | 合同纠纷 | (2022)黑01民终4475号 | 其他 |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20 | |
4 | 合同纠纷 | (2022)黑01民终4475号 | 被告 | 原告: 尤伟城与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Y某某 被告: A某某,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20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2022-06-14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黑0108民初139号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L某某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2022-06-14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2022-06-14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黑0108民初139号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L某某,W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2022-04-12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2022-04-12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市佳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 2022-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