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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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捌拾元(¥480.00),
2.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捌拾元(¥4680.00),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壹佰陆拾元(¥5160.00),上缴国库。 ...更多 | 5160 |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6-07 | 西市监处罚〔2023〕176号 | |
2 |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 罚款3435元 | 3435 |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3-15 | 西市监质处罚〔2022〕8号 | |
3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120)元;2、处柒仟叁佰捌拾(¥738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柒仟伍佰元(¥7500)元,上缴国库。 ...更多 | 7500 |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6-24 | 西市监罚决字〔2021〕5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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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豫1721执982号 | 其他 | - | -- | -- | 2018-07-0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豫17民终768号 | 被上诉人 | - | 2115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73元,由上诉人P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3-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豫1721民初2489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国强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P某某 | 211490 | 一、被告P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省国强塑胶有限公司塑料袋款208090元及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25日占用的利息3400元。(2017年7月25日起利息按照年利率6%另计至本院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河南省国强塑胶有限公司对被告P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73元,由被告P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