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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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 | 罚款金额壹仟元整 | 1000 | 宿州市公路管理局 | 2018-10-09 | 皖宿路简罚〔2018〕640029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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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2031268490435XD | 徐州奥鑫货运车队 | 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09-01-15 | 2099-12-31 | 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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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01民终8034号 | 被上诉人 | - | 189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80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1-08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01民终803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1-08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01民终8036号 | 被上诉人 | - | 228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725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1-08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0117民初73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宿州远大运输有限公司,徐州奥鑫货运车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 647613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交强险保险金71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433006元,合计504006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H某某赔偿原告L某某鉴定费4393元,被告H某某垫付了74000元,两项相抵,超出的69607元,由原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50元,减半收取4725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3629元,原告L某某负担10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05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0117民初7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宿州远大运输有限公司,徐州奥鑫货运车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L某某 | 8112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交强险保险金12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4837元,合计603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L某某损失207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元,减半收取36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22元,被告L某某负担5元,原告L某某负担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05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0117民初73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H某某,宿州远大运输有限公司,徐州奥鑫货运车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L某某 | 349806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Z某某交强险保险金478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211026元,合计258826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H某某赔偿原告Z某某鉴定费126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Z某某损失9098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60元,减半收取4080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2621元,被告L某某负担500元,原告Z某某负担9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05 |
7 | 其他 | (2014)泉商初字第0057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奥鑫货运车队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支公司 | 44142 | 驳回原告徐州奥鑫货运车队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第三人R某某保险理赔款44142元。
案件受理费1920元,由原告徐州奥鑫货运车队负担96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支公司负担960元(原告及第三人已预交,被告负担部分随案款一并付给第三人R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6-19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铜郑民初字第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G某某,徐州奥鑫货运车队 | 27709.46 | 一、被告G某某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27709.4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4-03-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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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1023民初448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奥鑫货运车队,J某某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2019-09-17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1023民初448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支公司,徐州奥鑫货运车队,J某某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2019-08-07 | |
3 | 其他 | (2019)苏1023民初448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徐州奥鑫货运车队,J某某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2019-07-05 | |
4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2014)泉商初字第00057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奥鑫货运车队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区支公司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2014-06-18 | |
5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2014)泉商初字第00057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奥鑫货运车队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区支公司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2014-04-03 | |
6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2014)泉商初字第00057号 | 原告 | 原告: 徐州奥鑫货运车队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区支公司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2014-01-22 | |
7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4)铜郑民初字第000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G某某,徐州奥鑫货运车队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2014-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