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业 西北民营企业
杨军
9161010466319781X5
100万元人民币
-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77号A座1407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经营异常1条,裁判文书8条,开庭公告1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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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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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8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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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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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0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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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8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2)陕0104民初18904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本案按原告H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2022-11-29
2
合同纠纷
(2021)陕0104民初12354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9501.75
一、被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9501.75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其余之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确定的金钱债务本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318元,本院减半收取159元,由被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Z某某已预交,由被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执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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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3
其他
(2017)陕民申1469号
被申请人
-
--
驳回F某某的再审申请
2017-10-23
4
合同纠纷
(2016)陕0104民初5010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8833
驳回原告Z某某要求被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恢复对其房屋供电及赔偿因擅自切断供电造成的损失28833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1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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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1
5
合同纠纷
(2016)陕0104民初5009号
原告
原告:
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21920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Z某某向原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电梯费、卫生费、暖气费、热水费,共计7604元; 二、驳回原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8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30元,被告Z某某负担1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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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1
6
其他
(2016)陕01民终6694号
被上诉人
-
132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0元,F某某已预交,由F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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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7
合同纠纷
(2014)未民初字第03891号
原告
原告:
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R某某
10000
准许原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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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3
8
合同纠纷
(2014)未民初字第03891号
原告
原告:
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R某某
10000
准许原告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更多
2015-04-13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1)陕0104民初12354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安金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021-10-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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