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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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甸县板栗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未报经有权部门批准,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桃源乡鸭子塘社区、文屏镇小冲社区集体土地(20.14亩)用于修建板栗园水库 ...更多 | 1、责令你局立即停止违法占用土地实施建设的行为;2、没收你局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更多 | -- | 鲁甸县自然资源局 | 2021-12-10 | 鲁自然资罚字〔2021〕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