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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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N220190805041693 | 无 | 备案登记变更承诺审批制; | 2019-08-05 | 2099-12-31 | 省商务厅 | |
2 | HN220190410015117 | 无 | 备案登记变更承诺审批制; | 2019-04-11 | 2099-12-31 | 省商务厅 | |
3 | HN220190304073582 | 无 | 备案登记变更承诺审批制; | 2019-03-05 | 2099-12-31 | 省商务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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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285执1349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6-2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2民终6489号 | 上诉人 | - | 246400 | 一、维持山东省莱西市(2020)鲁0285民初217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山东省莱西市(2020)鲁0285民初217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三、上诉人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货款246400元;
四、驳回上诉人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530元,由上诉人万宇达公司负担1265元,由农垦公司负担2265元,因万宇达公司已预交3530元,由原审法院退回万宇达公司2265元,农垦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审法院交纳受理费2265元,拒不交纳的,由原审法院强制执行;一审反诉费2717元,由农垦公司负担。万宇达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8305元,由万宇达公司负担3923元,农垦公司负担4382元,因万宇达公司已预交8305元,由原审法院退回万宇达公司4382元,农垦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审法院交纳4382元,拒不交纳的,由原审法院强制执行;上诉人农垦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9784元,由其自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01 |
3 | 合同纠纷 | (2021)琼0106执254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内容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2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鲁0285民初2174号 | 被告 | - | 408128 | 一、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退回WYD20170823号《液袋定做合同》中的320套液袋并赔偿损失55028元;二、如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第一项三十日内向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退回WYD20170823号《液袋定做合同》中的320套液袋,则立即支付货款352000元并承担利息(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退回液袋数量不够,按照每套1100元价格支付未退回的液袋货款并承担相应利息;三、驳回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30元,由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负担1765元,由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765元;反诉费2717元由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22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鲁02民辖终29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8-26 |
6 | 其他 | (2019)琼0106民初925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琼海隆运贸易有限公司 | 5280666 | 驳回原告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764.66元,由原告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0 |
7 | 其他 | (2019)琼0106民初924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琼海铭桀贸易有限公司 | 23540720 | 驳回原告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9503.6元,由原告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0 |
8 | 合同纠纷 | (2019)琼9002执86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或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05 |
9 | 其他 | (2017)津01民终6172号 | 上诉人 | - | 4985750 | 一、撤销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16)津0101民初400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686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7-10-23 |
10 | 其他 | (2016)津0101民初4007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琼海铭桀贸易有限公司,琼海隆运贸易有限公司,邢向明,陈菁 | 4985802.6 | 一、被告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垫付价款4911000元;
二、被告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5月31日服务费损失74802.60元,及自2016年6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服务费损失(按未付价款本金×10%/360×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三、驳回原告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686元,减半收取2334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全部由被告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4-1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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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琼海铭桀贸易有限公司、琼海隆运贸易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9-07-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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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青岛万宇达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莱西市人民法院 | 2020-09-30 | |
4 | 合同纠纷 | (2019)琼0106民初924号 | 其他 | -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9-05-06 | |
5 | 合同纠纷 | (2019)琼0106民初925号 | 其他 | -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9-05-06 | |
6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X某某 被告: 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铭桀贸易有限公司珠海隆运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12 | |
7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 被告: 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铭桀贸易有限公司,珠海隆运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12 | |
8 | 合同纠纷 | (2017)津0101民初7509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珠海铭桀贸易有限公司,珠海隆运贸易有限公司,X某某,C某某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8-03-14 | |
9 | 合同纠纷 | (2017)津0101民初7509号 | 其他 | -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8-03-14 | |
10 | 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