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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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03月07日10时31分,受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委派的驾驶员史新全驾驶冀G2065Y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永合庄,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押运人员史鸿宝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该车无装卸管理人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该车拉载柴油1.5吨,由丰台区永合庄村168号送往北京市华京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该车加油管已改装,通过加装六米加油管方式,与原状态相差不大,该车核载质量10吨(不含)以下,实际核载质量为1.5吨。 ...更多 |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柒仟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更多 | 7000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2024-03-13 | 京交总2024第0705-013170号 | |
2 | 2024年03月07日10时31分,受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委派的驾驶员史新全驾驶冀G2065Y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永合庄,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该车押运人员史鸿宝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该车无装卸管理人员。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该车拉载柴油1.5吨,由丰台区永合庄村168号送往北京市华京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该车加油管已改装,通过加装六米加油管方式,与原状态相差不大,该车核载质量10吨(不含)以下,实际核载质量为1.5吨。 ...更多 |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柒仟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更多 | 7000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2024-03-13 | 京交总2024第0705013170号 | |
3 | 2023年3月13日10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北岭新村北区公交站西侧20米处,由执法人员刘海宇(01000717025)、曹琛(01000717058)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陈传新驾驶冀GKD690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件路燕脉龙石油销售公司向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运送3吨柴油,检查时驾驶员陈传新正在准备向鲁P7KN15号车内油桶加油,该企业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更多 | 2023年3月13日10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北岭新村北区公交站西侧20米处,由执法人员刘海宇(01000717025)、曹琛(01000717058)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陈传新驾驶冀GKD690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件路燕脉龙石油销售公司向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运送3吨柴油,检查时驾驶员陈传新正在准备向鲁P7KN15号车内油桶加油,该企业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12、当事人已构成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已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本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3个月) ...更多 | 3000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 2023-03-15 | 京门交法罚2023HHW00002号 | |
4 | 2022年11月10日0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栗园庄公交站东侧20米处,由执法人员刘海宇(01000717025)、曹琛(01000717058)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秦志霖驾驶冀G76001号中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丰台区长青路向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109一工区运送1.5吨柴油,该企业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更多 | 2022年11月10日0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栗园庄公交站东侧20米处,由执法人员刘海宇(01000717025)、曹琛(01000717058)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秦志霖驾驶冀G76001号中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丰台区长青路向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109一工区运送1.5吨柴油,该企业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12、当事人已构成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已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本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3个月) ...更多 | 3000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 2022-11-15 | 京交法(20)字NO22200172 | |
5 | 2022年9月6日21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卧龙岗桥南侧20米处,由执法人员郑岩(01000717059)、刘海宇(01000717025)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史新青驾驶冀GJX510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燕脉龙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某工地运送0.5吨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史新青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 ...更多 | 12、2022年9月6日21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卧龙岗桥南侧20米处,由执法人员郑岩(01000717059)、刘海宇(01000717025)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史新青驾驶冀GJX510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燕脉龙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某工地运送0.5吨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史新青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 当事人已构成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 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门头沟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责令立即改正。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本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12个月) ...更多 | 1000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 2022-09-07 | 京交法(20)字NO22200136 | |
6 | 2022年8月9日16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中铁三局109高速项目部院内,在与门头沟区公安分局联合执法过程中,由执法人员刘海宇(01000717025)、郑岩(01000717059)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的冀GW2854号轻型罐式货车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向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运送2000升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押运员李伟山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更多 | 2022年8月9日16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中铁三局109高速项目部院内,在与门头沟区公安分局联合执法过程中,由执法人员刘海宇(01000717025)、郑岩(01000717059)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的冀GW2854号轻型罐式货车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向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运送2000升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押运员李伟山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当事人已构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押运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车辆的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处罚人对本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和《门头沟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当事人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12个月) ...更多 | 50000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 2022-08-29 | 京交法(20)字NO22200127 | |
7 | 2022年8月9日19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丁家滩北口公交站北侧50米处,由执法人员郑岩(01000717059)、白建国(01000717066)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吴凯驾驶冀GRN101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长辛店镇到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运送1吨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吴凯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 ...更多 | 12、2022年8月9日19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丁家滩北口公交站北侧50米处,由执法人员郑岩(01000717059)、白建国(01000717066)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吴凯驾驶冀GRN101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长辛店镇到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运送1吨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吴凯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 当事人已构成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 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门头沟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责令立即改正。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本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12个月) ...更多 | 1000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 2022-08-12 | 京交法(20)字NO22200110 | |
8 | 在2022年04月26日17时05分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刘东生驾驶冀G3990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千口红绿灯G341线与省道209线交叉口南30米处,南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韩庆刚、霍龙依法对该车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从中石化运载柴油到中铁三局,该车驾驶员和押运员无法当场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属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驾驶员刘东生对以上事实无异议。 ...更多 | 给予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00 |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 2022-04-28 | 豫乐交综罚字〔2022〕100026号 | |
9 | 2022年4月22日10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六环路军庄收费站外200米处,由执法人员郑岩(11220056)、贺磊(11220049)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马哲理驾驶冀G1T057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海淀区大觉寺到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龙泉雾村运送1吨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马哲理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 ...更多 | 2022年4月22日10时1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六环路军庄收费站外200米处,由执法人员郑岩(11220056)、贺磊(11220049)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马哲理驾驶冀G1T057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海淀区大觉寺到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龙泉雾村运送1吨柴油。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驾驶员马哲理在运营中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 当事人已构成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已责令立即改正,给予当事人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本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12个月) ...更多 | 1000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 2022-04-22 | 京交法(20)字NO22200030 | |
10 | 2021年11月28日10时2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落坡岭村口西侧50米处,由两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李建民押运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的冀GNS273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燕脉龙油库向北京市门头沟区109高速四工区运送柴油2吨。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押运员李建民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更多 | 2021年11月28日10时20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落坡岭村口西侧50米处,由两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李建民押运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的冀GNS273号轻型罐式货车从北京市房山区燕脉龙油库向北京市门头沟区109高速四工区运送柴油2吨。该车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但押运员李建民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当事人已构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押运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车辆的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处罚人对本机关认定的事实及执法程序无异议,无陈述、申辩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和《门头沟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当事人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分类:一般,公示期限:12个月) ...更多 | 50000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 2022-02-25 | 京交法(20)字NO〔2000〕14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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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行审交字﹝2024﹞0372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证退出市场 | 2024-03-19 | 2024-03-19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2 | 张行审交字﹝2024﹞0600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危货车辆营运证换证 | 2024-04-22 | 2027-04-21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3 | 张行审交字﹝2022﹞1435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车辆营运证危货换证 | 2022-09-20 | 2025-09-19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4 | 张行审交字﹝2023﹞1326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危货车辆营运证换证 | 2023-06-08 | 2026-06-07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5 | 张行审交字﹝2023﹞1563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危货车辆营运证换证 | 2023-07-10 | 2026-07-09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6 | 张行审交字﹝2023﹞1613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危货车辆营运证换证 | 2023-07-17 | 2026-07-13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7 | 张行审交字﹝2023﹞2231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危货车辆营运证换证(退出市场) | 2023-08-30 | 2023-08-30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8 | 张行审交字﹝2023﹞1916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危货车辆营运证换证 | 2023-08-01 | 2026-07-31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9 | 张行审交字﹝2023﹞2300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道路危货车辆营运证换证 | 2023-09-12 | 2026-09-11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 | |
10 | 张行审交字﹝2022﹞1492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车辆营运证危货换证 | 2023-09-12 | 2099-12-31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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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京0115民初1173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S某某,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Y某某 | -- |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共计1180000元;
二、Y某某、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拖车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合理财产损失共计567378.17元;
三、驳回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43元,由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负担1180元(已交纳);由Y某某、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负担10263元(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已垫付,Y某某、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08-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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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京0115民初221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S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Y某某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1-10-18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京0115民初1173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S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张家口市汽车运输九队,Y某某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