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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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局于2017年6月对娄底市路达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一案,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和现场勘测,现已查明:娄底市路达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贺新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055832576G。公司地点娄底市经济开发区老S209民福路段路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办公楼。公司经营范围为沥青混合料、混凝土搅拌加工、销售;沥青道路维护、摊铺;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劳务承包。2012年10月,根据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的需要,通过娄底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娄底市路达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处罚单位)决定建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2013年1月28日,娄底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关于协调推进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娄经开阅[2013]7号)明确了被处罚单位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选址问题、土地供应问题、规划问题、工作合心问题等。2013年3月28日,娄底市规划局以选字第娄规开选[2013]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定了被处罚单位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规划选址问题。2013年10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以(2013)政国土字第2032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批准该项目的用地。批准用地总面积为1.69288公顷。尔后,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始了被处罚单位在新星北路西侧工程选址范围内启动土地征收工作,并按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2】46号的标准进行了土地征收。2014年2月,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当地村民多次强烈反映,认为由于路系、水系的改变,厂区周边的田土无法耕作及鱼塘无法养殖。2014年6月7日,召开被处罚单位征用土地生产后对周边影响协调会,项目业主及当地群众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当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对涟滨办事处民福居委会及油榨一、二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长期租用。2013年7月,被处罚单位开工建设,截至调查为止,被处罚单位已经完成厂区及进出道路建设、进出道路侧的附属用房基础建设和场地平整。经实地勘测超红线占地面积为1.176137公顷,占用的地类水浇地0.4488公顷、有林地0.122434公顷、田坎0.06823公顷、旱地0.00517公顷、村庄0.06573公顷、农村道路0.00798公顷、其他草地0.16415公顷、公路用地0.00181公顷、坑塘水面0.29186公顷。 ...更多 | 责令你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1761.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并处罚款贰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234400.00)。 ...更多 | 234400 |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 2017-12-05 | 娄国土资罚字〔2017〕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