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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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020261JG﹞公司﹝2020﹞第06290002号 | 公司 | 公司 | 2008-07-18 | 2038-07-17 |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
2 | 320016153486713923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 2099-12-31 |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3 | D23236830220210623 |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核准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1-06-23 | 2026-06-24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苏﹞JZ安许证字﹝2021﹞007570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首次申请) | 2021-09-30 | 2024-09-29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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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苏0623民初2978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中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盛邦化工有限公司 | 49405 | 一、被告江苏盛邦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南通中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49405元。
二、被告江苏盛邦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南通中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以4940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7月20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违约金)。
案件受理费518元,由被告江苏盛邦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36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46×××65)。 ...更多 | 2017-08-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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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7)苏0623民初2978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中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盛邦化工有限公司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2017-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