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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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鲁0828民初27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J某某 被告: 金乡县鸿海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金乡县鸿海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J某某、J某某经济损失(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9日起至2018年8月6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130%计算);
二、驳回原告J某某、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2元,由原告J某某、J某某负担6901元,被告金乡县鸿海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负担690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11 |
2 | 其他 | (2019)鲁0881执986号 | 被执行人 | - | 1596702.3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96702.30元,或扣留、提取相应价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更多 | 2019-08-08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鲁0881执986号 | 被执行人 | - | 1596702.3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96702.30元,或扣留、提取相应价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更多 | 2019-08-08 |
4 | 合同纠纷 | (2019)鲁0881民初2453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81600 | 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货款81600元及利息(以81600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40元,减半收取计920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02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鲁民申6524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04-16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鲁08民终89号 | 被上诉人 | - | 2486177.15 | 一、维持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2018)鲁0881民初80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变更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2018)鲁0881民初80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K某某赔偿F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假肢装配训练食宿费、鉴定费共计1675080元(含已付的571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赔偿F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假肢装配训练食宿费、鉴定费共计239297.1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一审案件受理费31260元减半收取15630元,由F某某负担802元,K某某负担9938元,K某某负担2445元,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负担24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979元,由K某某负担6090元,由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负担488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4-04 |
7 | 其他 | (2018)鲁0881执943号 | 申请人 | - | 50000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00元,或扣留、提取相应价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更多 | 2018-12-05 |
8 | 其他 | (2018)鲁0881民初804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K某某,Q某某,曲阜市金满仓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K某某 | 3057500 | 一、被告K某某赔偿原告F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假肢装配训练食宿费、鉴定费共计1914377.2元(含已付的571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K某某赔偿原告F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假肢装配训练食宿费、鉴定费共计239297.1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260元减半收取15630元,由原告负担4743元,由被告K某某负担8442元,被告K某某负担24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0 |
9 | 合同纠纷 | (2016)鲁0881民初2433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济宁磊诚建材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1-14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济高新区商初字第398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5556 | 准许原告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850元,减半收取计6925元,由原告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9-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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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伙协议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金乡县鸿海运输有限公司,Z某某 被告: J某某,J某某,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6 | |
2 | 合伙协议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J某某 被告: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金乡县鸿海运输有限公司,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Z某某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0-05-22 | |
3 | 合伙协议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J某某 被告: Z某某,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金乡县鸿海运输有限公司,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0-02-25 | |
4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济宁磊诚建材有限公司 | 曲阜市人民法院 | 2017-10-27 | |
5 | 保险纠纷 | (2014)任商初字第275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鲁城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2014-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