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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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粤01执3854号 | 申请人 | - | -- | (1)本案指定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
(1)指定执行文书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2-12 |
2 | 合同纠纷 | (2015)穗云法民四初字第1207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鸿新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市场发展总公司 | 1500000 | 驳回原告广州市鸿新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8300元,由原告广州市鸿新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6-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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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1)越法民二初字第0127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鸿新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建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健滔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