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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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803民初1101号 | 原告 | 原告: 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6063.75 | 一、限被告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5376.65元;二、限被告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687.1元;三、驳回原告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0.27元,申请费1050.07元,由原告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129.47元,被告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1100.8元和申请费1050.07元。案件受理费1230.27元和申请费1050.07元已由原告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预交,原告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同意本院无须向其退还,被告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径付案件受理费1100.8元和申请费1050.0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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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825民初2274号 | 原告 | 原告: 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省徐闻县建筑安装集团公司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2023-08-30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802民初2064号 | 原告 | 原告: 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2023-08-22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802民初3703号 | 原告 | 原告: 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N某某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2023-05-2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802民初3703号 | 原告 | 原告: 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2023-05-26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803民初1101号 | 原告 | 原告: 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802民初3703号 | 原告 | 原告: 湛江市永坚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2022-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