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粤0783执保870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查封权利人为开平市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坐落开平市三埠街道南环中路22号盛安时尚家8幢214铺位[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开平市不动产权第0××5号]和开平市三埠街道南环中路22号盛安时尚家8幢216铺位[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开平市不动产权第0××8号];
二、解除本院根据(2022)粤0783民初2631号财产保全裁定书对土地使用权人为开平市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坐落开平市××街道××村××区之二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开府国用(2013)01978号]的查封。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7-11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粤0783执保666号 | 申请人 | - | 710031.93 | 冻结被申请人开平市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的银行存款710031.93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保全费4070.16元,由申请人开平市宏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5-25 |
3 | 其他 | (2020)粤0783民初4484号 | 原告 | 原告: 开平市宏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均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 | 10000 | 驳回原告开平市宏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1)粤07行终261号 | 上诉人 | -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15 | |
2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1)粤0704行初315号 | 原告 | 原告: 开平市宏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4-26 | |
3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1)粤0704行初415号 | 原告 | 原告: 开平市宏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4-26 | |
4 | 合同纠纷 | (2020)粤0783民初4484号 | 原告 | 原告: 开平市宏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均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开平市人民法院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