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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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2.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依法对该单位作出合并处人民币6.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61000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2024-03-28 | (包)应急罚2024执1015号 | |
2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 | 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 | 30000 | 固阳县交通运输局 | 2024-03-18 | 包固交罚2024005号 | |
3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球团二部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结果:给予该公司合并处人民币6.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67500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2023-08-17 | (包)应急罚2023执3039号 | |
4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 | 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 10000 | 固阳县交通运输局 | 2023-05-09 | 蒙包交(固阳)罚案2023006号 | |
5 | 2022年2月,固阳矿山公司因白云石生产线及煅烧环保设施改造项目未采取精细化管理 | 2022年2月,固阳矿山公司因白云石生产线及煅烧环保设施改造项目未采取精细化管理,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20000元整。 ...更多 | 20000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4-22 | -- | |
6 | 固阳矿山公司因球团系统排口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超标0.275倍 | 2022年12月,固阳矿山公司因球团系统排口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超标0.275倍,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处罚款227500元整。 ...更多 | 227500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4-22 | -- | |
7 |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 罚款伍万元 | 50000 | 包头市固阳县水务局 | 2023-03-06 | 固阳县水务局(固水综罚字2023)1号 | |
8 |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 处罚内容:罚款伍万元;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5.0 | 50000 | 包头市固阳县水务局 | 2023-03-06 | 固水综罚字20231号 | |
9 |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 罚款伍万元 | 50000 | 固阳县水务局 | 2023-03-06 | 固阳县水务局固水综罚字20231号 | |
10 | 涉嫌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 处罚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 | --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2-29 | 包环罚〔2022〕1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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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林草草监许准﹝2023﹞1091号 | 包头钢铁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增隆昌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永久使用草地 | 2023-08-02 | 2099-12-31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
2 | (蒙)FM安许证字﹝2023﹞006291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冶金用白云石露天开采 | 2023-01-08 | 2026-01-07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
3 | 取水固水字﹝2018﹞第10号 | 准予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取水许可 | 2023-08-07 | 2028-08-06 | 包头市固阳县水务局 | |
4 | 911502227201142765002U | 排污许可证 | 污染物排放口、监测因子及排放浓度;固废信息;自行监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等相关内容。 | 2021-11-12 | 2026-11-11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
5 | 包环管字150222﹝2021﹞026号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公益民铁矿30万t/a采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公益民铁矿30万t/a采矿建设项目 | 2021-04-20 | 2099-12-31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 |
6 | 包环管字150222﹝2021﹞026号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公益民铁矿30万t/a采矿建设项目 | 批复 | 2021-03-26 | 2099-12-31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 |
7 | 乌水发﹝2022﹞570号 |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增隆昌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2022-11-03 | 2052-11-03 | 乌拉特前旗水利局 | |
8 | (蒙)FM安许证字﹝2020﹞006291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冶金用白云岩露天开采 | 2023-01-08 | 2026-01-07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
9 | JY3150222200314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2-03-18 | 2027-03-17 | 包头市固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911502227201142765001P | 排污许可证 | 污染物排放口、监测因子及排放浓度;固废信息;自行监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等相关内容。 | 2021-11-01 | 2026-10-31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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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内民再191号 | 被申请人 | - | 43750 | 一、撤销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2005)固民再字第485号民事判决和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包民一终字第277号民事判决;
二、包钢固阳矿山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Z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支付货款4275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从L某某起诉之日,即2002年9月13日起以427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550元、实际支出费1000元、再审鉴定费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50元,共计8600元,由包钢固阳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300元,由Z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负担4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01 |
2 | 其他 | (2021)内0222民初114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29370 | 被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W某某293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4.26元,减半收取267.1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鲁14民辖终31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12-10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内0222民初72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S某某,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对被告S某某、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更多 | 2019-06-13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内0222民初18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G某某 | 55000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财产损失及他医疗支出共计191850.89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被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垫付款55000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61.49元、鉴定费3080元,共5741.49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1722.45元,被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负担4019.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09 |
6 | 合同纠纷 | (2017)内02民终558号 | 被上诉人 | - | 908969.6 | 一、维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15)昆民初字第4892号民事判决第一、四、五项,即"一、确认原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与被告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15年12月1日终止;四、被告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其中第一笔133333.4元租金的利息从2013年4月11日起计算,第二笔17.5万元租金的利息从2013年10月11日起计算,第三笔17.5万元租金的利息从2014年4月11日起计算,第四笔7.5万元租金的利息从2014年10月11日起计算,第五笔8.75万元租金的利息从2015年4月11日起计算,均计算至相应款项付清为止);五、驳回原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15)昆民初字第489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二、被告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三人包头市昆区同和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位于友谊宾馆东侧、建筑面积2588.72平方米的矿山公司宿舍楼返还给原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三、被告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租金及占有使用费为908333.4元;2016年1月1日之后的占有使用费按照每日958.90元计算,至被告及第三人将房屋返还原告之日止)";
三、上诉人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一审第三人包头市昆区同和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位于友谊宾馆东侧、建筑面积1717.52平方米的矿山公司宿舍楼返还给被上诉人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四、上诉人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被上诉人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租金及占有使用费为908333.4元;2016年1月1日之后的占有使用费按照每日636.20元计算,至上诉人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一审第三人包头市昆区同和医院将房屋返还被上诉人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之日止。
二审案件受理费13175元,由上诉人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8-17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内0222民初221号 | 原告 | 原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232955.72 |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的七日内给付原告代偿款人民币232955.72元及利息,从2003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794.34元及公告费600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02 |
8 | 合同纠纷 | (2017)内0222民初220号 | 原告 | 原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 | 准许原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400元(简易减半),由原告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3-20 |
9 | 合同纠纷 | (2017)内08民辖终1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3-15 |
10 | 合同纠纷 | (2017)内08民辖终1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3-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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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破产文书 | -- | 包钢环宇橡胶有限公司债权人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2021-12-01 | |
2 | 破产文书 | -- | 包钢环宇橡胶有限公司债权人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4-11 | |
3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2017-07-16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2017-03-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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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1)内02民终2614号 | 上诉人 | - |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24 | |
2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8 | |
3 | 不当得利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2021-06-23 | |
4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固阳县人民法院 | 2020-09-2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11-08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11-07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11-04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8-16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8-12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