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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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4220630007106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施工企业劳务资质备案 | 2022-07-19 | 2027-07-18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京顺一税)许准字﹝2020﹞第(2578)号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020-05-1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 |
3 | J1000079861301 | -- | 变更 | -- | --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
4 | 顺一国税许准字〔2018〕第1831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
5 | 91110105689235984G | 营业执照 | 北京宁隆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2009-05-11 | 2029-05-10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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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冀0983民初337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宁隆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 332107 | 一、被告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宁隆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332107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宁隆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141元、保全费2520元,由被告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5 |
2 | 合同纠纷 | (2018)冀0983民初337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宁隆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 12000 | 驳回被告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负担。(限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24 |
3 | 合同纠纷 | (2018)冀0983执保352号 | 申请人 | - | 4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执行款40万元,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更多 | 2018-07-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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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8)冀0983民初337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宁隆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2018-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