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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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黑2761民初934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加格达奇区东升泉水浴馆,大兴安岭黎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一、加格达奇区东升泉水浴馆于2023年5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N某某赔偿款20000元,案涉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都不得就此次事件再另行主张权利;
二、N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7元,N某某自愿承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20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黑2761民初634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大兴安岭黎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N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97元,全额退还N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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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黑2761民初634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大兴安岭黎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 2022-05-07 |